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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8-24
2016-08-2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不能只上调

作者: ■冯海宁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77
    在近日印发的《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中,交通部提出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官方提出该政策尚属首次。
    
    对“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一些网民读出了“收费涨价的节奏”,有关专家却认为,此政策可分流高速公路车辆以缓解个别时段拥堵。
    网友们之所以会有“涨价”的担忧,一方面是认为高峰时段会大幅涨价,而低峰时段保持现有价格不变或者小幅降价,原因是收费公路债务较多,降价空间有限。这样做的结果,是地方政府或公路企业增加了收入,而高峰时段出行的老百姓则增加了支出。
    另一方面,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政策或许生变。结合交通部最近的相关说法,不排除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也包括重大节假日,或以价格杠杆来治理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拥堵。
    从“降本增效”的角度来说,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应当以“降本”为宗旨,即高峰时段收费标准不妨维持目前收费水平不变或者小幅上涨,而低峰时段应该大幅降低收费标准。这样一来,不仅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促进物价稳定和经济增长,还有利于降低公众出行成本。换言之,“降本”具有双重内涵。
    虽然地方政府和公路企业会因为“降本”吃点亏,但我们更要算“大账”,因为适当降低公路收费,会给地方经济、地方形象等带来更多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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