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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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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如何用之于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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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清辉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6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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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新闻媒体的一系列宣传,很多人都大概知道,国家之所以想出台房产税并已经开始试点,目的就是为了抑制房价非理性上涨。国家政策之所以这么说,原因有两点:一是能够阻止炒房的人囤房,以此增加市场供应量;二是可以降低市场对房地产的投资热情,以期望房地产更多地具备居住而非投资属性。 出发点看起来是好的,但是问题在于是否适用,毕竟全球采用房产税的国家有不少,但都没有真正遏制房地产价格的走高。原因很简单,房地产在全社会体系中并不是一种稀缺品,某些地方的鬼城就说明了房产有供过于求的可能。因此我们可以这样总结,房地产在具有较为完整的产业城市中是一种长期稀缺品,仅靠市场自身调节难以实现供需均衡。 难以实现均衡的原因,就主要在于各种产业吸引了大量外来人口,城市也不得不因此进行扩容,甚至是行政中心的转移,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节。在市场无法对房地产价格进行有效调整的情况下,政府不得不常常采用政策性手段进行调整,限购就是其中一种方式。与房产税相比,限购的目的更加明显,就是通过政策限制防止人们囤房,但这也直接说明了房子的供需不平衡;另一方面,不同城市采用的限购方式也是不同的,这和各个城市的实际情况相关。同样的,我国房产税试点过程中,不同城市采用的征收方式也不同,这也意味着我国未来的房产税征收将因地而异,不会完全相同。 限购也好,房产税也好,其最初的目的都是减缓房价的非理性上涨,令房地产市场能够健康发展。限购可以如此,但房产税未必能够起到真正有效的作用,通过房产收税这样向民众直接“夺走”资产,以实现降低所谓的贫富差距,其本身就是一种“懒政”行为,不仅没有掌管好市场,更是让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不断减少。 当然会有一部分人支持房产税的征收,他们的逻辑主要在于两点:一是自己买不起房子,但是已经有人提及房产税对抑制房价有积极作用,因此要支持,坐等房价降低;二是能买得起房子的人都是有钱人,尤其是那些已经有几套房子、坐等房价上涨发财的黑心人,打压他们才能解心头只恨。简单而言,这种逻辑就是仇富。 理论上而言,房产税即便真的对房地产产生积极作用,也未必能够导致房地产价格大幅走低。一方面,市场并不会突然出现大量的新增房产,即便是要进行征收,房产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出租等形式将负担转嫁给租户,并不会影响到其资产;另一方面,在产业发达地区、住房空置率极低的地区,出现的待售房产都属于稀缺产品,都会在短期内被市场快速消化。因此,只能说房产税有抑制投机者炒房、防止房地产快速上涨的可能,并不会导致房地产价格下行。 另一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房产税收缴之后将用于哪些方面?是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当中,还是医疗卫生,或是教育事业?想必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包括在房产税开始全面征收后,我们也无法得知这些资金将用在哪些方面,是否真正用之于民。因此,政府有必要公开透明地实施这项政策,让人民群众获得知情权。 如果真实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贫富差距,人们上缴的所得税就应该用在相应的位置上。可以说,日后缴交房产税家庭占总持有房产总家庭数比重大、缴交金额高的地区,其住房压力必然会大于其他地区或城市。既然这种税收取之于房,那么更应该用之于房,以此来降低人们的压力。 对政府而言,房产税为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地产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可以为当地常住人口提供更多的可居住空间,让他们可以适用较少的支出就能获得较好的住房,只有当人们对商品房需求减少的时候,商品房的价格才有可能松动。但不管如何松动,在北上广深这四个地方,学区房、海景豪宅的价格都难以松动。由于公租房、经济适用型住房的建设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并且不能快速普及到所有群众,所收缴的房产税还可以用于具备无房证明的家庭。即这些家庭每个月都可以获得一定的租房补贴,减少他们每个月的月租压力。 房产税的落地,也许会对那些诸如鄂尔多斯等“鬼城”的业主们带来很大的压力,租也没有人租,卖更找不到人接手;但对于住房压力大的城市而言,能够让房价趋缓上涨就属于尽力而为,最大的作用或许是又能获得一笔不菲的刚性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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