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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2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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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公诉157名 对非公有制企业“吃拿卡要”等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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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武汉讯】一名国有银行下辖支行公司小企业金融业务部经理,近4年中利用贷款业务审核权限,对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吃拿卡要”,累计收取人民币多达78.6万元。近日,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经理袁某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 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8月10日,“湖北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在武汉召开。发布会透露,今年3月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对非公有制经济“吃拿卡要”、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46件157人。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介绍,今年3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随后又部署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中,将严肃查办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促进降低企业“隐形经营成本”作为重点之一。通过依法惩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准入、市场监管、项目审批、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等职务便利,向非公有制企业“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贪污贿赂犯罪,以及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造成非公有制企业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先后立案侦查146件157人。 同时,在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方面,湖北检察机关注重听取非公有制企业涉嫌犯罪人员及其律师意见;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效率;根据案件进展,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到非公有制企业调查取证,最大限度减少对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职务犯罪侦查中,依法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15人,依法变更羁押性强制措施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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