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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10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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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等级评选应交给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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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连海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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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日前撤销了两家5A级景区、严重警告3家5A级景区。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自2007年首批66家5A景区被验收以来,10年间,国家5A级景区已增至200余家。长期以来,游客对景区的吐槽已不仅限于景区质量,一些游客质疑,景区评级越来越随意,导致A级景区过滥。 摘牌治乱是必要的,但又是不够的,尤其针对媒体揭示的“火箭升A”问题,有必要问几个为什么,而不是一撤了事。 一问有没有猫腻。谁都知道,一个景区是4A还是5A,差距可不是一个A那么简单,其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经济利益差(比如门票价格),令景区乃至地方政府趋之若鹜。据称,5A级景区的评选难度系数不亚于申报世界遗产。一些景区被评为4A级景区后,为冲击5A级景区,不惜血本,有的投资高达十数亿元。巨额资金如何分配,这是一个问题。或许正因为存在操作空间,才会出现那么多“怪事”。 国家旅游局于2012年颁布实施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规定,被公告为4A级3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据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撤销5A资格的重庆市南川区神龙峡景区,2009年底才动工,2011年底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013年9月被批准为国家5A级景区。 从4A到5A,该景区只用了一年多时间,“火箭升A”是什么情况?如果是景区或地方运作的结果,那么评级审批环节一定存在问题,说不定还存在利益输送,有深究的必要。 二问景区评级机制。且不探究旅游景区评级的合理性,仅就评级公正性而言,必须体现权力分散与制衡原则,否则难免弊端丛生。负责全国景区等级评定工作的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设立,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导致在景区评级过程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既是标准和规则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和裁判员,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难免令人置疑。 三问改革之道。景区评级是一种管理思路,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评级是否就意味着无法激励景区改进服务、提升形象?是否就意味着游客无从判别?未必。尤其在互联网时代,景区形象早就在网民口碑中生成。退一步,就算景区评级仍有存续必要,是否可以考虑交由旅游行业协会或独立的第三方(如线上旅游)来操作? 不管如何改革,把政府干得不那么好、社会能干好的事还给社会是一个大方向,景区评级制度亦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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