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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8-05
2016-08-05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福建明年起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作者: 【记者俞凤琼见习记者卢彩翔福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31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环保厅、省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联合下发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中获悉,从2017年开始,福建将在全省范围内分级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据悉,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生态保护和社会监督4个方面,根据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综合评价,将企业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环保良好企业(蓝牌)、环保警示企业(黄牌)、环保不良企业(红牌)等4个等级,向社会公开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环保诚信企业将采取激励性措施,环保不良企业将被环保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增加随机抽查和监督性监测频次,此外,在贷款、评优、资金补助等方面也将处处碰壁。
    记者了解到,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将强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包括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含毛皮)16类重污染行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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