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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4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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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逻辑应符合市场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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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敬伟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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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合法了。中国“互联网+”共享经济看来不是空洞的口号,而是公共权力顺应市场权利的实践,也是出租车市场的一场供给侧改革。 当然,这也是中国对全球市场的贡献。英国《金融时代》援引总部在旧金山的优步(Uber)称,中国在“面对创新时一直具有前瞻性”。 网约车合法并非万事大吉,而是在网约车市场引发了更大的波澜。8月1日,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两大平台传出合并消息——两强合一,算是网约车新政后的新成果。 但是舆论场和民意不干了,网约车平台从灰暗运行时代的江湖厮杀,到合法时代的“一统江湖”,可能存在市场垄断的嫌疑。 来自市场的质疑声并非没有道理。网约车合法化,本是为了理顺市场关系,让网约车市场充分竞争,实现市场主体和公共利益的双赢。市场充分竞争,就是要在法治规则之下形成百舸争流的良性竞争局面。 确切讲,就是要让网约车市场形成平台竞争的江湖——当然是在法治和规则约束下进行厮杀的江湖。现在,有了合法的市场根基,网约车江湖却合并为一个市场大佬。一家独大,当然会陷入市场垄断的尴尬。 就资本利益而言,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合并,属于市场的趋利性选择,具有一定的逻辑。 毕竟,对滴滴出行、优步中国抑或其他的平台而言,攻城略地抢占市场不是目的,盈利而且是长期的盈利才是目的。 据8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两家公司都历经过数次融资,背后起码已经站着贝莱德、高瓴资本、老虎基金、中国人寿等4家共同投资方。这些资本方可不是烧钱看热闹,瞅着两大市场主体用补贴的方式争市场,而是为了资本增值。 对此,优步首席执行官特拉维斯·卡兰尼克在其Facebook上吐露了原因:“只有实现盈利,才能支撑我们对中国城市、乘客和司机的持续服务。此次合并,让我们和滴滴出行可以共同面对这个巨大的使命。” 资本有资本的逻辑,市场主体有市场主体的利益,但是乘客也有乘客的利益诉求。更重要的是,网约车市场的博弈,从灰暗地带运营到合法经营,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在合法的市场环境下,这种多元的利益博弈不仅不会停止,反而会一直持续下去。 两强合并,在合法的市场环境下会形成一个其他市场主体无法望其项背的巨无霸。数千亿元的市场大蛋糕,将可能被两强合一的巨无霸基本独吞——毕竟,两大平台拥有90%以上的打车软件。其他平台主体,只能处于更难生存的市场边缘。 在此情势下,两大主体形成垄断价格几乎是必然的,乘客会失去议价能力。这对乘客不够公平,也不合网约车新政的要求。事实上,两强合并的“盈利”诉求,本身就是寄望于所谓的“价格”优势,这一“价格”优势,在公众看来就是涉嫌垄断价格。当然,这也意味着,合并后的平台将使曾经给予乘客的补贴重新吃回去。这是公众质疑的主因。 总部设在美国的优步,应该明白最基本的市场常识,当市场主体一支独大时,即使没有来自舆论和市场的质疑声音,监管机构也会主动介入,进行反垄断调查。微软、苹果、谷歌等市场大佬屡屡在欧美和全球市场遭受反垄断调查并被课以巨额罚款就是明证。 优步在美国还未完全形成气候,但是在中国这样的网约车大市场,如果犯了市场垄断的大忌,最终恐怕也逃不脱被调查、被处罚的市场宿命。 资本逐利,这很正常,但要有节制,不能追求垄断利润;公众发声,这也很正常,应该受到尊重。网约车市场合法化来之不易,本身就是对传统出租车市场的有益补充。如果市场主体利用新业态的市场优势,形成新的市场垄断,网约车作为共享经济的标本意义就打了折扣。 显然,商务部也注意到了公众关切。在8月2日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强调:“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这说明,两强能否合并,必须要过政府审查这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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