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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8-03
2016-08-03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自贸试验区试点任务全面铺开

“单一窗口”新增六个内陆沿边省区市

作者: 【记者李仁平2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35
    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2日说,今年前5个月,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共设立企业69177家。4个自贸试验区各项试点任务全面铺开,总体方案实施率超过90%。
    沈丹阳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说,各自贸试验区围绕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投资、贸易、金融、创业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等多个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成了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
    据介绍,4个自贸试验区深入试点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持续拓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企业设立“一口受理”及对外投资合作“一站式”服务。同时,4个自贸试验区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贸易监管制度创新成效明显。口岸管理部门加快实施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不断优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模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不断优化,各自贸试验区通关效率平均提高约40%。
    商务部数据显示,前5个月,4个自贸试验区共设立企业69177家。其中,内资企业65117家,注册资本19520亿元;外商投资企业4060家,合同外资3086亿元,通过备案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030家,合同外资3084亿元,占比分别为99.3%、99.9%。
    沈丹阳说,4个自贸试验区稳步推出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水平为目标的金融开放创新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试点由人民币业务拓展至外币;广东、天津、福建自贸试验区试点推出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银税互动”诚信小微企业贷款免除担保等,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此外,4个自贸试验区还初步形成了“事前诚信承诺、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的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了以鼓励创业创新为着眼点的公共服务支撑体系;不断推出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为根本的差别化功能举措。
    沈丹阳说,目前,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会同有关部门及4省市总结形成了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建议,将在经过第三方评估,并履行必要程序后,推广实施。
    【又讯】内陆沿边地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工作启动会2日在重庆召开。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韩坚表示,今年将在现有的试点的基础上,新增包括重庆、陕西、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内的6个试点省区市,进一步提升内陆沿边地区的开放水平,助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
    日前,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2016年年底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从沿海地区推广到有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建立标准体系”。国家口岸办在结合申报省市的信息化程度和自身发展意愿的基础上,确定了重庆市、陕西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六个省区市作为新增的“单一窗口”试点省区市。
    “单一窗口”是指参与国际贸易和运输的各方,通过单一的平台提交标准化信息和单证,以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的要求。企业只需要一次性向贸易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信息和单证,由统一平台进行一次性高效处理。
    作为我国对外开放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陆沿边地区过去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僻、口岸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带来了物流成本高昂、通关不便利等问题,严重阻碍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韩坚表示,单一窗口恰恰是有效提升口岸便利化和国际竞争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在内陆沿边地区建设单一窗口,有利于提升该地区的开放水平,助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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