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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29
2016-07-29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有研究报告称:工业“僵尸企业”约占7.51%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10
【本报北京讯】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日前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僵尸企业”在我国工业企业中的占比约为7.51%。同时,报告还对如何治理“僵尸企业”提出了5点建议。
    研究结果显示,在2000-2013年间,“僵尸企业”比例最高值在本世纪初,此后呈下降趋势,2005-2013年“僵尸企业”比例下降到约为7.51%。
    从地区分布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南部“僵尸企业”比例低,西南、西北和东北地区比例较高。从所有制看,国有和集体企业中“僵尸企业”比例高,民营企业比例小且远低于前者。从规模看,大中型企业的“僵尸企业”比例高,但基数较小,大部分“僵尸企业”还是小型企业。从企业年限看,研究人员发现,企业越老,“僵尸企业”比例越高。
    就如何治理“僵尸企业”,报告有5点建议。第一,减少政府对企业的干预,尤其要慎用产业政策;第二,完善对国企的考核指标,全面理解“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第三,强化银行的预算硬化,一方面加强对银行体系的监管,另一方面要减少地方政府对银行的行政干预;第四,多渠道化解过剩产能,比如可将一些过剩产能用于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第五,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明确国企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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