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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27
2016-07-27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逆城镇化”应以农民意愿为优先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49
    新华社记者近日赴安徽、四川、湖北等地调查发现,多数试点中小城市已经全面放开农民进城落户,但在“零门槛”前,农民落户意愿普遍不高,试点城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普遍低于预期。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甚至有不少城市户口的人想把户口迁回农村,出现了一定程度的“逆城镇化”现象。
“逆城镇化”尊重个人权利是首位 
■迩晓   
    出现“逆城镇化”现象,显然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过去,农转非是许多农村人口的梦想。但是,现在在发展机会上,城乡已无显著差别。城市户口已非农村人口打破板结社会层级向上发展的唯一渠道。
    但是,根据国家“十三五”规划,未来五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需提高5.1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政策预期是1亿人左右进城落户成为新市民。“逆城镇化”现象的出现,有可能影响城镇化率的提升速度。面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无论“逆城镇化”是局部存在还是普遍现象,尊重个人权利都应放到首位。过去在新农村建设中,有些地方出现过赶人上楼等现象,唱歪了新农村建设的经,失去了民意的配合,这样的教训需要汲取。尊重个人权利,不仅意味着尊重农村人口的选择权和迁徙权,还意味着要想方设法扩大农村人口进城落户后的相应权利。如果新老城镇户籍人口的发展和社会保障权利做到了尽可能公平,“逆城镇化”就不会取代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在尊重个人权利的同时,还需重新检视是否存在阻碍农村人口落户的制度性因素。实际上,这样的因素确实存在。比如,农村土地权益、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村五保、扶贫等是农村户口独有权利,进城落户后这些权利有可能失去。又如,农村人口进城落户后,其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否还能保留,如何退出,谁负责对其原有财产性权益进行公正评估,评估后是否能够得到相应补偿等等,都还缺乏明晰设计。
“乡村升值”有助城乡统筹发展
    ■张孝德
    需要调整一个认识,农村在农民心目中的价值,与我们处在城市的角度对农村认识的价值是不一样的。目前对农村价值,更多是从经济利益和物质的角度来认识。其实乡村的价值,在农民心目中,除了这些物质的价值外,还有被城市人忽略的另外一些价值。这就是乡村特有的社会资本与文化资本价值。
    作为承载中国五千年文明的“熟人社会”,农村保持着一种特殊的亲情文化。这种文化具有一种混合的价值。其一,它是农民精神归属和文化生活的重要内容,给农民带来一种归属感和安全感。其二,在农村生活的礼尚往来中,形成了乡村特有的社会关系,从经济学看叫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在农民遇到重大事情时就能发挥作用,其功能是货币不能替代的。改革开放以来,这些价值处在不断衰减中,但并没有消失,在农村继续顽强地存在着。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些地方的平坟遭到农民如此强力的反对,为什么许多华侨同胞,已经离开乡村有几代人之久,但仍然在老家修房子、修祖坟,每年清明节都要回来祭奠。
    总之,我们对农民不愿意放弃农村户口这件事,不能用简单思维来认识。血脉、乡土文化与社会关系的价值,是构成农村户口含金量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不到位,认为只要给农民足够的物质与货币,就可以让农民放弃农村户口,就可能事与愿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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