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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5 第01版: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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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召开全省第三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 |
省委省政府出台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38条措施 |
作者:
■本报记者王松管弦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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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州省召开2016年第二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总结会暨全省第三次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对发展民营经济作战略部署。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陈敏尔,省长孙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委副书记谌贻琴主持。 “通过观摩贵阳市、遵义市、安顺市、毕节市和贵安新区的部分民营经济项目,大家强烈感受到,各地抓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办法越来越多,民营经济的贡献越来越大、势头越来越好。”孙志刚指出,但当前贵州经济发展仍面临传统产业生产经营困难、民间投资增幅回落、财政增收节支压力大等三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其中,民间投资主要体现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民间资本投资回报率下降,民营企业投资信心不足。占固定资产投资40%以上的民间投资增幅同比回落;一些银行对民营企业压贷抽贷断贷,6月末,全省私人控股企业贷款余额仅增长6.2%,低于国有控股企业19.3个百分点;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重仅14.3%,同比下降1.5个百分点,低于国有控股企业30.3个百分点。全省新增企业贷款99%流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贵仍较突出,少数地方行政审批减少了,但中介变相审批增加;少数审批项目看似下放了,实则互为前置;少数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了,但事还是不好办。 “要更加有效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省委书记陈敏尔在阐述了贵州经济发展变化的同时,从解决税收、就业,产业结构、社会贡献等方面列举了诸多数据进一步强调了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性。陈敏尔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强化“人人都是环境,事事关系发展”的意识,切实破解发展难题,在搞好金融扶持、降低企业成本、推动政策落地上精准发力、持续用力;要切实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企业服务、对接企业需求,为民营经济发展松绑、鼓劲、助力、铺路;要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坚持平等对待,公平规范执法,保护企业利益,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切实构建新型政商关系,领导干部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既要干净又要干事,民营企业家要积极主动同各级党政部门多沟通多交流,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要切实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大力营造尊重、关心、支持企业家的浓厚氛围。广大民营企业家要激发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才能,闯大市场、干大事业,推动企业不断取得更新更好发展。 陈敏尔说,这次项目观摩既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重要讲话精神的再动员再部署,更是这些年全省民营经济生态实践和发展成绩的展示评比。大家在项目观摩中看到了全省发展好的态势、好的气势;看到了民营经济新的特点、新的亮点;看到了民营企业家实的作风、实的绩效。通过观摩,大家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无中生有、转中出新、干中见效”,一批新产业、新产品、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涌现,许多楼宇、园区、企业和人才正在转型,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家重实干求实效、越干越会干。 据了解,贵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20.8%,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从37%提高到50%,撑起了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 会上,贵州省经信委、省发改委分别就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发言;贵州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肖向阳代表省工商联发言;遵义市、贵阳市云岩区分别作交流发言。 会上还下发了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分为金融支持、财税支持、降低企业成本、强化市场主体培育、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环境和强化组织保障等七个方面共计38条。据了解,该意见的起草历时四个多月,二十几易其稿,贵州省工商联全程参与起草工作,诸多内容吸纳了工商联的建议意见。 《意见》提出了双倍增的目标,即到2020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和民间投资均突破10000亿元,双双实现倍增。 在强化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民营经济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协调服务机制。全省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持续深入开展工业“百千万”工程、服务企业服务项目大行动、民营企业服务年活动等,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千方百计解决制约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加强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要积极采取发放民营经济政策汇编、创建政策“搜索引擎”等方式,努力提高政策知晓率。强化统计监测,健全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全方位科学统计民营经济有关数据,为全面掌握民营经济政策落实提供重要依据。强化民营经济发展考核,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依据。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全面评估各地政策执行情况,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建立民营经济工作约谈制度,对民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办理不力、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依法问责。 坚决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杜绝“吃拿卡要”。积极推广检察长与企业董事长座谈服务企业活动模式,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引导民营企业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企业管理。在商会组织、民营企业中,广泛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以及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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