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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1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依法平等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浙江检察机关精准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侧记

作者: ■本报记者李艳芳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167
    "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碰到困难时,作为检察机关去做司法托底,非常有必要。如果严惩,可能会让企业垮掉,致使一大批人失业,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今天,对创业环境也会造成不好的示范作用。"
    发生经济纠纷可以打官司,但是员工拿回扣、私吞企业财务等难以避免,企业内部贪腐确实很难解决。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检察院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庭审旁听等措施,通过"三步帮促",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彰显"预防出生产力"的实效。
    "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扶持真是及时雨。以前感觉检察院离我们民营企业很遥远,没想到,现在都在帮助扶持企业发展,让我真切感觉到整个营商环境都变清明了!"
    
    检察机关与民营企业,看似遥远的关系如何拉近?如何有效避免“案件办了,企业垮了”?民营企业内部贪腐如何打击预防?面对层出不穷的新业态新问题,如何处理好既保护创新又严格打击犯罪的界限?
    浙江是全国民营经济的发祥地,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贡献了全省60%的税收、70%的GDP、80%的外贸出口和90%的就业机会。在民营经济十分发达的温州、台州、绍兴等地,民营企业的比重更是达95%以上。“依法平等保障浙江民营经济发展,始终是浙江检察机关的一道必答题。”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如是说。
    日前,浙江省检察院出台了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二十一条”,提出树立“绿色司法”、“轻拿轻放”理念,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坚决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记者近日走访浙江义乌、温州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就当地检察机关开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采访。
“检察机关的扶持真是及时雨”
    “一审二审都输掉了!”退伍来义乌经商7年,一直安安稳稳做生意的湖南小伙杨恒,郁闷了。
    杨恒是淘宝金冠卖家义乌市朵萱贸易有限公司的当家人。为什么来义乌创业?“义乌最适合‘屌丝’来创业来发展。”年轻干练的杨恒用年轻同行的话来形容义乌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与创业氛围,这也是他们来义乌创业的主要推动力。
    然而,2009年创业至今没遇到问题的杨恒,2014年却中了一起通过虚假诉讼来讹诈钱财的圈套,公司运营一度陷入停滞。
    “接到传票时,我心里非常忐忑。”杨恒坦言,因为之前就确实有纠纷,他以为如果纠纷在1万元左右,不管谁对谁错,就直接买单了,“作为一个创业者,这个度量还是有的”。打电话却得知,从1万多变成了86万,整整翻了80多倍。
    苦苦自查不出原因的杨恒,输掉了一审二审,心有千般委屈,却百思不得其解:“明明知道我跟他不可能有这么大的交易额,可为什么两次判决我都输了呢?”
    利用加工户在出库单签名的疏忽,伪造或变造出库单,然后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从而实现其诈骗钱财的目的——这是长期在义乌经商的江西人虞某某的惯用伎俩。而由于证据原因,虞某某每次都能得到判决支持,屡屡得手。
    杨恒和虞某某合作之后,虞某某又使出惯用伎俩,要求该公司偿还货款共计人民币87万余元,并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然后,虞某某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过法院执行,杨恒的公司账户被查封,20万元人民币货款被强制划拔,并被虞某某占有。
    “我手下员工有10来人,就是标准的小微企业,要是再被执行这80多万,我这个淘宝电商也就做不下去了,就真的直接打回到原始时代了!”由于流动资金无法周转,这家公司的正常经营陷入停滞状态。2015年8月,杨恒来到义乌市检察院民行科提出申诉,并对出库单巨额数量提出质疑。
    “经过检察院的多方努力,终于帮我们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所在。”说到这里,杨恒舒了一口气。本以为是签字作假,原来是数量被添加修改了,检察机关经查发现,其中一份标有1.2万多条的裙子出库单,数量有添加迹痕,原来只有29条。经司法鉴定认为,虞某某起诉时提供的7份出库单,其中4份出库单数量栏部分数字是事后添加的字迹,虚假数额达868410元。6月12日,义乌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虞某某批准逮捕。
    “非常感谢义乌检察院从案件中帮我们找出问题所在,把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洗清这个冤枉。”杨恒激动地再次表达了对义乌检察院的感谢之情。“对濒临绝境的企业来说,我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看到了生活的曙光。”
    仅在今年上半年,浙江检察机关共依法批捕相关犯罪1191人,起诉1781人,监督立案76人,立案查处涉企职务犯罪183人。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说,浙江检察机关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就是重点打击涉企刑事犯罪、涉企经济犯罪、涉企职务犯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获得感。
    “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的扶持真是及时雨。以前感觉检察院离我们民营企业很遥远,没想到,现在都在帮助扶持企业发展,让我真切感觉到整个营商环境都变清明了!”全球最大的袜业公司——浪莎控股集团翁荣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知名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真是伤透了脑筋,由此企业专门组织打假团队去外地打假,结果反被人打了。现在,企业每年投入打击假冒都在两三百万。打假是长线工作,翁荣弟希望检察机关加大普法教育,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这也道出了很多民营企业家的呼声。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线上市场的兴起,知识产权犯罪呈现网络化、跨国境化等新特点。“特别是网络侵权,发现难、取证难、指正犯罪也难,”浙江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彭中并不避讳,他坦言,线上打假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义乌检察院在打击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方面会更加注重保护民族品牌和本土品牌,继续深化小商品市场知识产权的立体保护。
    实际上,义乌检察院近几年也探索出不少新路,比如联合其他公检法部门规范在义乌办理网络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证据证明标准。“对于这个问题,虽然国家没有这么细化的标准,但是既然我们基层遇到了,就要用肩膀扛起来,就去大胆制定、规范一些尚没有的细则。”
    办案流行“三个不再是”
    邵宝玲又哭了,但这一次,是幸福的泪水。
    这位浙江义乌的“箱包女王”,在有了新追求——打造义乌幸福里电子商务产业园之后,把苦心经营数十年的巨龙箱包公司交给了职业经理人去打理,实体转型电商。
    但是就在邵宝玲热火朝天投入幸福里打造电商产业园之时,实体箱包公司却因这位总经理和公司会计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2490974.35元,税额423465.65元)而“摊上了大事儿”。
    公司的生死存亡,真是摆在了邵宝玲面前。
    “犯了法真的很糟糕,但如果箱包公司倒下了,我的产业园也就没了”,邵宝玲说,那段时间她几乎以泪洗面,天天夜里做噩梦,不知道企业要怎么办,更不知道这近万名员工怎么办。看到日日愁眉难解的邵宝玲,一些亲朋好友劝她道:“扔下不管他算了!”邵宝玲觉得,是不是命运就该如此?
    身为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彭中也没有着急断案,他组织检方与警方到这家知名企业实地探访,了解该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困难问题。“在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碰到困难时,作为检察机关去做司法托底,非常有必要。如果严惩,可能会让企业垮掉,致使一大批人失业,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今天,对创业环境也会造成不好的示范作用。”加之本案犯罪情节较轻、涉案人员初犯且有自首情节,义乌市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我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定了。”邵宝玲感动得泪水哗哗流,“违法事情真的是不小心。检方能真正看到企业的不容易,看到企业对社会的贡献,而不是机械地办案,让我们觉得像亲人一样”。
    “放下是一秒钟的事情,坚持下去却是一辈子的事情。”邵宝玲坦言,检察机关此次切实帮助遇到困难的企业度过难关,使她有了努力大胆干的信心,接下来“要把电商产业园做下去,一辈子就做好这个事情”。
    在非公有制经济占比高达99.99%,可谓“万足金”的义乌,民营经济的地位举足轻重,类似的案例也不在少数。据彭中介绍,义乌检察院今年专门委派金融知识产权科、预防科等业务骨干组成调研组,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300余件涉企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一企一档”服务制,与上述案中的巨龙箱包及梦娜袜业等十几家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常态联系制,做到重点跟踪、重点问询、重点总结。
    如今,在义乌的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群体中,流行着办案“三个不再是”的口头禅:不再是循规蹈矩,机械办案;不再是坐以论道,坐堂办案;不再是各自为政,孤立办案。这体现了义乌检察机关从传统重打击、轻服务到重监督、强服务理念的转变,也是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轻拿轻放”办案理念的缩影。
    “轻拿轻放”,指的是“浙检二十一条”中提出的“两个慎重”: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民营企业财产,妥善把握办理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时机,做到既严格依法办案,又尽可能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坚决防止因办案造成民营企业大面积停工或产能大幅下滑。
    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进一步解释道,“轻拿轻放”,强调的是办案要注意把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有机结合,这对净化营商环境非常重要。“也要注意的是,‘轻拿轻放’只是一个原则,前提是分清罪与非罪的界限,绝对不是姑息和放纵。”
为民企内部贪腐敲响警钟
    在温州瑞安,第一起涉及民营企业职务犯罪的案件浮出水面。
    浙江华峰集团下属公司的原副总经理袁某某等6人,以组建常山三合公司的方式向华峰集团提供原材料,先是低价购进华峰公司生产所使用的辅助材料,租用仓库进行调换包装或进行混合后,指定采购员到三合公司高价采购,非法获取高额利差达2000余万元。
    “从普通员工到公司高管,从采购到研发,每个环节都有核心骨干成员,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闭合链条。”做了20年企业管理的华峰新材料公司董事长尤金焕谈到企业内部发生的职务犯罪,仍心有余悸。这批涉案人员,曾是他信赖的手下,直到公司内部有人举报后,尤金焕经了解后才发觉,同样的原材料自己公司的采购价格高于同行,于是果断报了案。这一起企业内部贪腐案才露出端倪。尤金焕心痛地用“败家子”来形容他们。目前该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
    为什么企业内部腐败这么难发现?企业职务犯罪隐患藏在哪儿?
    对此,尤金焕反思说,此前也出现过一些小问题,但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不出啥大毛病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一种“小贪也没关系”的恶劣风气。此外,“公司利润很好,两三千万的损失基本看不出来,有人举报后才留心这个问题”。尤金焕说,举报一来,他才了解到真实情况。
    这起民企内部贪腐的案件在当地引发强烈反响,不仅给华峰集团的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也让其他民营企业有了警觉意识。温州华峰集团总裁林建一告诉记者,制度不执行、发现问题不严肃处理,监督就会失去威慑力。“虽然我们很看重他们,但仍严肃执纪,严肃处理,我们把这则案例在员工中宣讲,将企业腐败现象扼杀在萌芽中。”
    为防微杜渐,林建一还多次邀请瑞安检察院来公司给予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援助。针对华峰集团案件中暴露出来的制度漏洞和廉政风险,检察院采取预防调查、检察建议、庭审旁听等措施,通过“三步帮促”,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彰显“预防出生产力”的实效。
    “发生经济纠纷可以打官司,但是员工拿回扣、私吞企业财务等难以避免,企业内部贪腐确实很难解决。”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李博也颇有感触。该公司一位姓高的行政办公室员工,借负责广告公司标识标牌工作之便,3年拿了12万的回扣。后来被查处。
    “很多员工就是抱着‘能混就混’的心态,为了震慑这种苗头,我们组织了百余名重要岗位的员工到开庭现场听了审判。”李博表示,临海6家上市民营企业现在都和检察院建立了共同预防机制,每年光招投标就为企业节省了上百万元资金。
    除上文提到的华海药业,诸暨万安集团、东阳横店集团等多家上市非公有制企业都与当地检察机关联手踏上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试点的道路,并享受到了联手预防带来的成果。
    民企预防机制的构建是今年浙江检察院联合民营企业探索非公领域开展犯罪预防试点工作的一个缩影。据悉,今年以来,浙江省检察院在全省出台“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工作方案,同步开展民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试点,以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发展。
    “民企领域职务犯罪不仅给企业管理方带来压力,也阻碍了经济健康发展。”瑞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宣章良说,早在几年前,该院便对非公领域的职务犯罪防控工作开展积极探索和尝试,构建非公有制企业职务犯罪立体预防工作平台和机制,帮助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发展、防控经济和法律风险。
    努力当好司法“店小二”
    “努力当好司法‘店小二’,竭尽全力做好‘司法托底’分内事。”义乌市检察院检察长响亮提出了检察院在落实“浙检21条”中要扮演的角色。
    在浙江省检察院的媒体见面会上,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汪瀚拿出一份满是密密麻麻红线的报纸,展示给现场记者看。这是2016年3月9日人民日报的二版,上面全文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到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他保存至今。“为什么?这是今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汪瀚检察长语气坚定地说。
    “许多国家工作人员对企业不见、不搭理甚至躲着民营企业家,‘清’是清了,却让许多民营企业陷入不见面事儿难办的尴尬。”汪瀚说。
    结合浙江省情,浙江省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十八条”的基础上,出台“浙检二十一条”,打出了一套依法保障浙江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组合拳”,提出绿色司法理念和轻拿轻放的办案原则,助力构建“亲”与“清”的政商、检商关系,以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和司法获得感。
    “我们及时与省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这几个月我也一直在基层走访企业家,截至6月底,全省11各地市检察院都同当地工商联召开过类似的座谈会,各县检察院绝大部分也都走访工商联、走访企业家,在浙江,应该响亮地提出来,‘得浙商则得浙江’,坚定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信心。”在汪瀚看来,在浙江,不论什么工作都不能不谈非公有制经济。
    记者注意到,走访企业已成为今年浙江省各级检察院检察长们的必修课。统计数据显示,截至6月底,浙江省三级检察机关主动联系省市县三级工商联,共召开各类民营企业座谈会216次,走访民营企业1051家,搜集各类意见建议1298条,深入摸清民营企业的法治需求。
    与此同时,浙江各市、县检察院将“浙检21条”地方化、具体化:绍兴市检察院推出营造“安商、护商、振商、亲商”司法环境的13项举措;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将服务民营企业分解成60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义乌市检察院提出努力当好司法“店小二”,竭尽全力做好“司法托底”分内事。
    “毕竟,构建‘亲’与‘清’的政商、检商关系,需要检察机关当好非公有制经济的‘店小二’。”汪瀚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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