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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21
2016-07-21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加速

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开展综合监管试点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20日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58
    据上海市金融办今日透露,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暨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会议近日在市政府召开。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研究部署了下一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的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围绕贯彻落实自贸试验区“金改40条”,金融制度创新扎实推进,金融机构进一步集聚,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加快建设,金融辐射和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金融监管机制和风险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有效发挥了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开放“试验田”的作用,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会议指出,今年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三周年,要继续加快推进“金改40条”实施细则的出台,适时启动有关业务试点,继续推动金融创新实例实施,不断完善金融发展环境,研究探索金融服务业负面清单和金融安全审查,认真做好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三周年工作总结和专项评估工作,努力交出一张满意的答卷。
    会议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不断发展,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上海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有利于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健全和完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为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改革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上海建立了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机制。这次会议也是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就上海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实质性启动了上海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会议指出,要充分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以市场全覆盖为目标、以信息互联共享为基础、以监管合作为保障、以综合监管联席会议为平台、以业界自律共治为补充,认真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
    上海副市长周波表示,要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创新与监管的关系,增强大局意识,认真落实金融综合监管试点要求,主动跨前,勇于担当,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功能,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努力实现监管全覆盖;要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先易后难,稳扎稳打,分步骤推进上海金融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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