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20
2016-07-2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收入增速不能低于经济增速

作者: ■潘璠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996
    2016年已过半,国家统计局7月15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国民经济总体运行平稳,增速连续两个季度维持在6.7%的水平上。其中,有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问题:今年以来,连续两个季度,居民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速。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86元,同比名义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比GDP增速低0.2个百分点。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比GDP增速低0.9个百分点。
    
    有评论认为,人均收入增速6.5%与经济增速6.7%,仅差0.2个百分点,基本可以视为同步;也有声音指出,人均收入应该与人均GDP进行比较,前者是快于后者的。然而,十八大确定的全面小康目标,就是到2020年实现经济总量和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个目标的确定,并非以人均对人均,而是以总量对人均。虽然就“十二五”时期5年的实际增长,“十三五”时期经济总量有望实现翻番的目标,但考虑人口增长、GDP分配、房价、收入差距等问题,如果人均收入增速持续低于经济增速,实现全面小康的第二个目标就会出现困难。
    这不是一个小问题。因此,要把握好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必须关注并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人口增长。在人口由增到减的拐点出现之前,要使人均收入与经济总量同步增长,就要求收入总规模的增速略快于经济总量的增速,才能抵消人口净增长对人均收入增长的下拉作用。
    二是GDP分配。要使居民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同步,就必须适度降低政府财政收入所占比重,要求政府减少开支,把有用、有限的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也或许需要适度降低企业收入所占比重,要求企业通过提高效益来维持和扩大再生产。
    三是房价上涨。如果一些地区房价暴涨的势头延续下去,民众的实际购房能力持续下降,即使扣除CPI之后的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但这个同步增速的含金量依然是要打折扣的。因此,在一二线城市要继续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严控投资投机性购房,缩小房地产市场价格与价值背离的程度,使民众的实际购房能力不再降低。
    四是收入差距。实现人均收入与GDP同步增长,不能靠少数高收入者拉动大多数人“被平均”和“被增长”,而必须通过有效地完善和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切实缩小收入差距,才能使更多的人真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也才能使5年后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更具代表性和普遍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