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20
2016-07-20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遏制城市“贪大”须管住规划权

作者: ■朱昌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76
    记者近期在多地采访发现,在特大城市限制人口、中小城镇扩容的情况下,一些中小城镇迫切希望加速发展,纷纷提出2020年、2030年人口倍增的目标。国务院有关部门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5月,全国县以上新城新区超过3500个,规划人口达34亿。
    
    近年来,各地的“空城”现象愈发多见,这是不切实际的城市规划所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而规划的衔接不畅和严肃性不足,也在客观上加剧了规划的非理性。比如在“一任市长一张蓝图”的背景下,城市规划必然出现“失真”。当然,城市主政者对城市的规划人口、面积有贪大的喜好,也仍是由于一种粗放的发展理念在作祟。比如当地方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越重,卖地冲动越大,就必然越需要有更大的“规划面积”来作支撑。这也能够解释,为何在一些中小城镇,城市规划往往更容易出现“超前”。
    应该说,城市规划贪大的风气的流行,还不只由于规划权的约束不足,而与整个城市的权力运行有关。毕竟,一些地方政府动辄“造城”,发展冲动是其一,更反映出其配置资源的能力确实很强大,所以对城市远期发展抱以盲目乐观就不足为奇。这一方面激发了政府不切实际的“造城”冲动,另一方面又限制了市场力量对于城镇化的推动,而导致城市发展内生动力不足,更进一步加剧了现实与规划的差距。就此而言,避免城市规划的过度“超前”,政府的放权改革,仍需要做加法。
    好的城市规划,应该是把满足“人”的发展放在第一位。与其在城市规划上作不切实际的幻想,当前迫切需要补缺的恰恰是城市的公共服务。目前有关小城镇落户的限制已经基本放开,但由于公共服务的均等化程度仍旧不足,令不少中小城市失去了吸引力,从而又反过来加剧了城市规划的结构性矛盾,也即越是中小城市,规划越超前,但却越难以实现。远远超出城市发展能力的“城市规划”,小则使得规划失去了应有的指导意义,毫无权威可言,大则是进一步加剧了城市发展的泡沫,导致浪费与经济风险。对于这种很明显的规划冲动,首先还得于规划权的制衡上下功夫。常识是,越是受到约束的权力,其“乱来”的几率就越小,规划权同样如此。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