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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15
2016-07-15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欣泰电气创业板退市倒计时

监管机构“零容忍”让欺诈发行“无路可逃”

作者: ■本报记者李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3304

    欣泰电气成为创业板退市第一股之事已板上钉钉。
    7月8日晚间,欣泰电气(300372)发布公告称,7月7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除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外,对温德乙、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深交所将自公司股票复牌30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虽然承销机构确定了赔付措施,但是由于监管部门已经明确欣泰电气退市后将不得重新上市,恐怕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仍将不得不接受暴跌的亏损。
欣泰电气如何涉嫌欺诈发行?
    公开信息显示,2011年11月,欣泰电气向证监会提交IPO申请。2012年7月3日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2014年1月3日,欣泰电气取得证监会核准发行的批复。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为实现发行上市目的,解决欣泰电气应收账款余额过大问题,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欣泰电气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其在向证监会报送的IPO申请文件中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为了掩盖伪造真相,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欣泰电气在上市后继续通过外部借款或者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导致其披露的相关年度和半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8日,证监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确认欣泰电气存在欺诈发行等情形,深交所将启动退市程序。欣泰电气的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都将相继受到处罚。
    据了解,欣泰电气股票于7月12日交易30交易日后,预计于8月23日开市起停牌。深交所在欣泰电气股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股票上市的决定。“欣泰电器在IPO环节的欺诈行为,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投资权。”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证监会作出退市的决定,是对欣泰电器实际控制股东的制裁,提高他们的失信成本。”
    同时,作为欣泰电气IPO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少专家认为,这也将倒逼为IPO服务的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面壁思过”,有助于加强行业自律。
    兴业证券则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人民币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具体以实际赔付金额为准。
    “保荐制度的目的就是对发行人的资格要件把关,特别是对发行人的重要信息的真实性具有尽职调查义务,不能和发行人合谋欺诈发行,否则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有律师认为,此次兴业证券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应当说是证监会依法严格执法的表现,5.5亿赔偿基金的设立可以减少投资者维权成本。
    创业板退市里程碑
    作为创业板的退市第一股,同时也是“退市新政”发布实施后,首只涉嫌欺诈发行被责令退市的股票,不少专家认为,这是中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的里程碑式事件。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退市制度建设不完善,一些长期绩差、涉嫌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的公司成为股市“不死鸟”,饱受各方诟病。在2014年证监会发布“退市新政”后,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得以明确,不少专家认为,此次欣泰电气因涉嫌欺诈发行被启动退市程序,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不断走向成熟。
    “这次退市是一次重要的事件,意味着以后创业板制度更加规范,有利于创业板长远发展,表明中国资本市场越来越成熟、规范。”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表示,让符合退市条件的公司退市,是国际资本市场通行的成熟做法,可以让市场形成优胜劣汰的机制。
    刘俊海认为,“创业板退市第一案,是资本市场进一步走向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重要标志。”
    但在肯定这一里程碑事件重要意义的同时,我国资本市场的退市制度仍待不断完善。回顾A股的退市历史,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起,两市总计退市公司仅有90余家,年均退市率约0.35%,而成熟资本市场年退市率一般在6%以上。
    刘俊海建议,在证券法修改之际健全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进一步保障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目前,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不够,制度建设有待完善,要为投资者创造便利的维权通道,降低维权成本。”有律师认为,同时还需要用刑法手段加大对违法者的震慑力度。
    一方面,证监会严厉、全面地实施监管,并真正执行强制退市制度,树立了制度权威;另一方面,积极推进IPO工作,并对IPO本身也进行严格的监管。可以说,中国资本市场正迎来“制度红利”,与过去的轻监管、重投机的市场状态告别。我们期待,A股市场成为一个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市场。
    之所以说欣泰电气案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不仅为未来欺诈发行退市、创业板退市提供个案标本,更重要的是,让市场参与各方看到了监管部门对重大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决心以及交易所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坚决态度。
    投资者该如何避免踩雷?
    在A股市场上总有投资者怀着侥幸心理,在雷区上赌一把,将垃圾股、壳概念股吵翻了天。殊不知,在雷区跳舞一不小心将会“粉身碎骨”。
    从万福生科、海联讯到金亚科技、欣泰电气,造假上市似乎成为了A股市场不可回避的话题。欣泰电气不但退市,而且不能重新上市,并且面临公司破产的可能。如何规避如欣泰电气所踩的雷,投资者该如何避免的问题大家格外关心。
    从市场角度看,有券商人士系统梳理了一些疑似“地雷”股:之前1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发布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的股票中,欣泰电气成为被惩罚“第一单”。这些股票包括:星河生物(业绩连续两年亏损)、欣泰电气(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锐奇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京天利(涉嫌违反证券法,被立案调查)、金亚科技(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嫌违反证券法,被立案调查)、吉峰农机(业绩连续两年亏损)、恒顺众昇(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宝利国际(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安硕信息(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由于创业板没有ST,属于直接退市,因此广大投资者应注意投资风险。此外,主板和中小板也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或连续两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投资者也应理性投资并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从技术层面看,有财税专家表示,“像欣泰电气这种欺诈发行的行为,在其财务报表并不是无迹可循。因为为了盈利而造假的上市公司,其销售收入必然远远高于销售成本和费用,对于这部分差额,早期一些公司造假经验不丰富,一般虚构往来,很容易被审计发现;后来,有些公司变聪明了,多半采用虚增在建工程、固定资产以及伪造对外投资手法转出资金,这样用于造假的现金就可以循环使用。”
    同时,有些上市公司在造假上不惜成本:制作虚假的原料入库单、生产进度表和销售合同等,再将相关的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照章纳税、现金流进行配合,就天衣无缝了。每一笔虚假交易都缴纳增值税,而所形成的利润也都纳税,花费的代价上亿元,真是下了血本。但与IPO的利益相比,这点成本微不足道。国内广大中小投资者对财务知识的理解还处于非常初步的阶段,对于这些“地雷”风险很难有效把握。因此,现阶段投资者应该谨慎对待创业板股票,另外,退市改革也不可操之过急,要在完善好投资者保护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否则可能造成各方难以承受的代价。
    此外,也必须关注历史上有虚假陈述,违规披露,大股东被交易所谴责的公司,甚至有违法行为的应远离。而那些公司实际控制人在坊间业内口碑不好的,历史上有恶行且昭著的股票也应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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