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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13
2016-07-13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各地政策鱼贯而出 细则落地尚不解渴

减负举措:民企实惠多乎哉?

作者: ■本报记者王呈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4889
    【编者按】从去年年底中央提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至今已半年有余。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各地出台了哪些政策?政策面与民企获得感之间为何还有一定差距?如何更有力、有度、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展?本报试图对这些问题进行剖析,希望各方能有所启发,从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新的突破。
    
    “降成本”战役打响半年来,从中央到地方迅速反应、积极作为,大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根据当地实际出台政策,但就目前来看,该战役才刚刚完成初级阶段的布局,许多政策水分需要“挤一挤”,一些明降暗升的现象需要“敲一敲”,一些政策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需要用力打破,从而逐渐涉入改革攻坚的深水区,找到阻碍企业发展的“硬骨头”。
    政策面频放“大招”
    “降成本”之所以被称作一场战役,与政策层的迅速反应不无关系。
    今年2月央行年内首次降准,奏响了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前奏,而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的提出,这场战役才真正打响:我国先后宣布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从小微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并于5月份启动全面营改增试点,6月开展民间政策落实问题督查,从7月开始实行全面资源税改革……
    实际上,“降成本”任务公开发布不久,国家发改委即刻启动了云南、贵州、安徽、宁夏、湖北五省(区)的电力改革,输配电价降价空间达55.6亿元。而就在6月份,发改委还连续两次召开会议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等问题。
    据笔者统计,今年以来出台“降成本”政策的省级政府已有28个。
    从政策出台速度看,甘肃、江西、江苏、重庆、广东等地的“降成本”政策今年2月就已经出台,为其中佼佼者。
    从减负力度看,广东预计综合成本较2014年下降5%-8%,年底减负4000亿元,为目前预期减负额度最高;其他明确提出今年减负额度的省份还有湖北、江苏、江西、山东、福建等,安徽则根据实际情况把企业综合成本下降5%-8%的截止时间安排在2018年。
    从政策条目上看,江西5月份出台的《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赣发[2016]22号)条目数多达80条,为迄今为止条目最多(尽管篇幅不是最长)的“降成本”政策。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省出台政策每一项措施,都与企业经营息息相关。降低“制度性成本”作为简政放权的新形式,在多个省份的政策文件中处于显著位置,降低税负成本、电力要素成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企业用工成本、物流运输成本也是“标配”。
    据笔者统计,目前已有12个省级政府下发意见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4个省级政府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通知或行动方案;还有一些省份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工业稳定运行”“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等角度为企业降本增效。
    获得感仍有差距
    然而,当前政策出台的热度与企业的实际感受存在差距,也是不争的事实。
    有企业家算了一笔账,劳动力成本十年来上升了2.7倍,民营企业融资成本超过银行基准利率2倍以上,物流成本是发达国家2倍,还要承担很重的税费负担。
    此外,尽管人社部、财政部已经阶段性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费率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两年内全国工商企业每年可减轻负担1000多亿元,但许多企业“五险一金”仍占工资总额四成左右。
    人民日报此前曾对53家企业的成本状况展开调查,围绕制度性交易成本、垄断性成本、融资成本、用工成本等进行了报道。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等部门根据相关情况纠正了实践中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并考虑对有关政策措施加以调整完善,以回应企业关切;一些部门还开展了督查和检查。
    当然,饭要一口口吃,成本要一层层降,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降成本”政策也是分阶段的、有前提的。
    首先,政策有一个试探期,不能输血过猛。譬如,通过今年以来两次降低电价,全国工商企业电费减少了支出负担约470亿元左右,与一个省级政府全年降成本力度相当;而按照发改委下一步计划,仅降电费一项,预计今明年减负总额将达到1650亿元——不可谓力度不大。
    相比而言,金融流通领域减负的力度为80亿元,中央层面清理涉企收费减负40亿元,似乎显得不那么“给力”。但需要看到的是,这些减负措施持续性、操作性很强,一旦贯彻到每个省市县,尚能放大到千亿级别;此外涉企收费清理的不仅仅是明面上的费用,也缩减了公权力腐败的空间。
    第二,政策还有铺垫期,一环扣一环不断深入细化。在下发“降成本”政策之前,安徽分别于1月底、5月中旬下发了《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皖政[2016]1号)和《安徽省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皖发〔2016〕21号)。
    类似的,湖北省也分别于4月底、5月初、5月中旬下发了《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湖北省降低企业成本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条目数从7条上升到8条以及最新的25条意见。
    继2月份以来出台降低企业失业、生育、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等多项政策之后,天津6月再次下发文件,提出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新举措,包括减轻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单位纳税负担、对部分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扩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等。
    第三,“降成本”有方向性,前提是有助于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为了实现“两个健康”,必须鼓励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更需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让真正守法诚信的企业能减少成本,获得竞争优势。
    譬如,减负5000亿元的营改增,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进项,如果企业经营不规范甚至偷税漏税,税费成本会不降反增。
    而近日全面启动的资源税改革,从清理地方越权乱收费的角度出发,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通过价格杠杆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同样也是建立于公平基础的减负举措。
    第四,一项重磅政策出台后,总会有一系列实施细则相伴相生。此次开展的全面营改增试点,由于波及范围之大、涉及行业企业之多,政策实施前后都有大大小小的“补丁文件”诞生。细看这些文件,涉及的都是诸如二手房缴税、路桥费抵扣、金融同业免征等细节问题。
    尽管政策设计者征集了大量行业专家的意见,但挂一漏万,实际操作中的连锁反应往往比理论上更为复杂。按照过往经验,一些政策都会留有余地、有较长的缓冲期间,个别政策甚至因为对企业影响过大,还会临时“熔断”。
    政策落实之虑
    政策落实,总是最重要也是最具有难度的阶段。
    然而,有的省份出台的政策并没有个性指标的描述,多为转达中央文件精神;一些省份关于“降成本”的政策还不够系统化,只是寥寥数笔带过;有的省份虽然设置了专门的“降成本”服务网页,但条目更新稀疏,还存在文不对题等明显弊病,形同虚设。
    更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基层的执行力。就目前政策梳理的情况看,省级政府出台政策轰轰烈烈,省会城市细则也算具体可行,但到了区县一级,有些文件就走了样、变了味。
    特别是对“降成本”战役而言,成本降没降,必须有数据、有指标。但从一些基层政府下发或转发的文件看,官话套话很多,实质性的内容也只是对中央相关文件的简约概括。
    一些政策本来去年就该实施,但到了一些市区县今年的“降成本”政策中,又改头换面甚至原封不动地放在“降成本”新政的重要位置。
    有些项目,政策规定得很清楚,只要不在禁止名单内,企业就仅需备案。但从国务院督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政府还要再加上一个“确认”继续审批,且重复审批不在少数。
    从具体操作看,某省“降成本”《意见》中明确写道:“城市燃气管道输配价格下降20%以上,全省终端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每立方米3.4元”。而该省某县自行出台的“降成本”意见中,城市燃气管道终端销售价格明显高于全省意见中的价格,将政府公信力置于何地?
    以上诸多现象,根源还是在于,一些地方依旧把政策当作特权,不仅不主动宣传新政策,还妄图把政策红利作为利益的筹码,甚至以各种方式阻挠资本的正常进入退出,干扰市场运转,进而大幅增加企业成本。
    为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降成本,本身就是政府对自己“动刀”。尽管全面资源税改革之类降成本举措对地方政府税收增加有助益,但在土地财政难以持续的当下,要真正从税费、五险一金等角度减少政府收入、加重财政负担,确实需要为政者有充分的定力、智慧和胆识。
    就整体情况看,中部、沿海地区以及部分西部地区对出台“降成本”政策出台反应迅速、条目也较为细致;也有一些地区落实积极性不足,要么从全局上做文章,要么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没有下真功夫“降成本”。
    最近一次出台“降成本”政策的省份,恰好就来自正在崛起的中部地区。6月23日,安徽省出台《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第一条就涉及发改委所关注的收费清单问题。
    撇开其他不谈,在这份意见的末尾,不仅附有《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任务分工》,还颇有新意地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提出了政策落地的硬性要求:自本实施意见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包括执行主体、执行对象、工作流程、执行时间等。省政府督查室要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物价、财政等部门加强跟踪督查,并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每半年公布一次评估结果。
    这就触及了问题的关键。类似于一场手术所要经历的所有环节——拟定手术方式,同意手术,实施手术,术后恢复,回访调查,想要打赢这场“降成本”战役,一个环节都不能缺失。
    近段时间以来,民营经济领域一项重要事件便是国务院督察组进驻各地;同样的,省级政府到基层进行监督,相信也能起到同样的警示作用。未来在执行层面,如果还能实现各省市互查,乃至民营企业组团监督,那就善莫大焉了。
    期待“雪中送炭”
    应该理解,从中央到省级,从地市到县市区各级“降成本”政策,最终都需要财政承担。“动刀”的过程,一定不会轻松。但既然签字画押,就应当遵守承诺。用“玻璃门”、“旋转门”来搪塞民营企业,甚至把企业“勾”进来、“圈”片地后,再“剋”民营企业,产生的连锁反应和经济后果令人忧虑。
    经济学上有个“逆周期”战略,即在繁荣阶段,避免大幅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扩张经营规模等;到了萧条期,当固定资产及股权的价格均大幅下跌时,逆势增加固定资产投资、购入股权、扩张规模。
    早在2009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工信部就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加强管理降本增效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财[2009]458号),剑指制造业企业库存积压严重、流动资金紧张、成本费用上升、盈利水平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等突出问题。
    当前,经济大环境仍处在下行通道,不少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对于我国特定出口优势急剧下滑的制造业产业、迫切需要转型升级的传统产业以及新兴战略产业而言,降低企业成本之后,企业才有更多的钱投入到关键领域,抓住下行周期的潜在机遇,而非依赖资源占有和行业垄断等方面谋取阶段性的利益。
    特别是,当前我国民营经济比例、居民收入占GDP比例、工资占GDP的比例在世界范围来看都还比较低,金融部门和政府部门收入比较高,开展结构性减负势在必行。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当前,恰是需要雪中送炭的关键期,并即将迎来啃“硬骨头”的阵痛期,各地政府必须有所准备,克服短期困难。
    当然,除了中央、地方给予的减税降负措施外,企业还需练好内功,通过提高管理等方式消化部分成本。降下去的成本,一定要转化为消费和投资的需求,这也是企业“降成本”战役中应有的政策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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