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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13
2016-07-13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四地自贸区海关建立协作机制

提升制度创新“含金量” 更好发挥“试验田”作用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92
    海关总署日前在上海举办自贸试验区海关协作会,提出要进一步推动海关改革创新的系统集成和协同推进。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地自贸试验区海关建立协作机制,通过加强系统建设、人员培训、信息互通等多方面合作,提升海关制度创新“含金量”,实现四地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一张图”规划、“一盘棋”建设、“一体化”发展,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的“试验田”作用。
    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已近3年,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也满1年。以上海为首的4个自贸试验区区两批共25项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在全国复制推广,在促进贸易便利、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得到各方肯定。
    比如,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实施“自动审放、重点复核”监管制度,企业申报自动验放率达到70%以上,进、出口平均通关时间分别较自贸试验区外减少41.3%和36.8%。又如,福州、厦门海关简化ECFA项下原产地单证提交手续,节约企业8%通关成本。此外,广州海关推进“粤港跨境货栈”项目建设。深圳海关实施出口已放行货物“先装船后改配”作业,平均每票货物可节约8小时左右的物流通关时间。
    但同时,各地自贸试验区海关的创新制度在数及量上都存在不均衡,创新制度层次及标准不统一,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自贸试验区海关互补对照试验价值和改革成效。海关总署透露,下一步海关改革的重点是加强顶层设计,提升自贸试验区海关改革的“试验”价值和整体改革效能。
    海关总署强调要继续发挥基层首创性,通过建立自贸试验区海关协作机制,加强自贸试验区之间的协作联动,增强制度创新的协同性,逐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自贸试验区海关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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