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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第05版: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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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新型政商关系助推非公经济大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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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劲松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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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密切相关,是商业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难题,也是当前各级党政干部、广大非公经济人士和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热点话题。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对于进一步营造民营经济发展的健康良好环境,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更好地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挑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宏观层面看,“政”主要指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商”则首先包括体现公有制性质的国有企业,其次是非公经济性质的企业。微观层面看,“政”是指手中掌握国家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官员”;“商”是指“企业家”,即通常所说的“商人”。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政官员积极作为、主动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政商关系总体上处于良性互动状态。但是,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由于受“官本位”思想影响、市场作用发挥受限、公权力过度集中、权力缺乏有效制约、干部不作为不担当等因素,在一些领域也出现了不健康的政商关系,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变成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破坏了政治生态环境,败坏了社会风气。 今年3月4日,在全国政协民建、工商联界委员联组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新常态下的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就是“亲”“清”两个字。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两字阐述新型政商关系,精辟地阐明了新型政商关系的核心要求,令人耳目一新,对于廓清新时期政商交往的新方向和新特征,诠释为政、为商的纪律和规矩,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非公经济是民生经济、富民经济,已成为了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推动力量。为了使非公经济更加健康地发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亲”“清”要求,克服目前政商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具体来说就是: 一是以法治思维规范政商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治经济。要通过健全法制体系,规范好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为领导干部和企业家的“亲”“清”行为规范提供可操作的法律依据与法律保障,促使人们养成自觉的法治意识与法治思维,打破“关系思维”的思维定式,依法行事、依规办事,依靠法律解决问题、破解矛盾、化解难题。要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正确区分经济纠纷、一般违法与经济犯罪界限,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账户、财物,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尽力为企业家提供支持和保护。 二是厘清权力和责任边界。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处理好政商关系关键所在。政府要改变过去对企业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只管好自己该管的,该由市场解决的问题,政府决不伸手。要进一步理清政府的责任和权力边界,制定权利、义务清单,规范相关部门岗位职责,向企业公开办事流程、时限和责任人员情况,使办事者有章可循、监督者有规可依,把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斩断政商之间相勾连的各种利益链条,消除政商之间不正当的交往与利益输送漏洞。同时,要完善党政干部监督问责机制,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持之以恒推进反腐败斗争。探索建立企业和社会对各级政府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的评议制度,对懒政、怠政、庸政行为进行曝光和责任追究,对守廉政、能干事的党政干部给予嘉奖。 三是搭建政企沟通平台。政商之间建立经常性的沟通联系,不仅有助于政治与经济两大体系之间的合理互动,也有利于社会高效发展。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坦荡真诚同企业家接触交往,主动积极倾听企业呼声,关注他们的困难和困惑;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家主动同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各级工商联、商协会也要积极作为,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提振民间发展信心,共同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挑战。 四是加强对民营企业家的教育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是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要深入开展以“守法诚信、坚定信心”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努力成为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不断增强非公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组织开展民营企业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强对年轻一代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培养,引导他们继承发扬老一代企业家的创业精神和听党话、跟党走的光荣传统。引导非公经济人士致富思源、义利兼顾,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发挥企业家才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作者系河北省工商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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