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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大力破除民间投资“路障”

作者: ■袁华明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22

    资本的天性就是流动,要全面激活社会资本,打通民间投资的“最后一纳米”,关键还在于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间投资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遏止民间投资下滑放出大招。随着经济进入新常态,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并不乐观,权威人士认为中国经济将是L型发展,这个时候更需要为民间投资打开大门。
    无论是促进民间投资的“36条”还是“新36条”,再到推动PPP项目,政策给了不少,但是民间投资的潜能仍未能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浙江有好的基础、有利的环境,但是下滑仍较为明显。民营经济是浙江发展的制胜法宝,是浙江对外的金字招牌,是浙江人民的财富源泉。浙江民营经济缴纳了60%左右的税收,创造了70%左右的GDP,贡献了80%左右的外贸出口,提供了90%左右的就业机会。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民间投资下滑的问题也同样存在。
    民间投资受阻,导致企业不敢投、不想投、不能投,关键问题还在于要破除民间投资道路上的各类“路障”。这样的“路障”其实还有不少,有些“路障”甚至在相关政策出台后还继续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突出问题,“开三门”“搬三山”就是要让民企与国企站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更要在大项目上给民资同样的机会。
    例如,虽然在一些领域积极推动PPP模式,但是很多好的项目被国企垄断,一些不盈利或难以盈利的项目才拿出来向民企开放。这种情况看似准入放开了,实际上民企投不了。更有民企吐槽,有些PPP项目要么是为国企量身定制的,要么就是短期内赚不到钱或者盈利周期非常长的。即便是放开投资的部分,投得起的大多也是资本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对中小企业来说民间投资的机会并不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对民间投资,要打开大门,拆除“路障”,还要为民间投资设好“路标”。其实,要扫清民间投资发展的路障也并不难,国务院最近关于“放管服”的政策已经说得很清楚——简政放权,该放的都放掉;加强监管,该管的管起来,特别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这意味着必须要拆除民间投资的“路障”,多设发展的“路标”。
    资本的天性就是流动,要全面激活社会资本,打通民间投资的“最后一纳米”,关键还在于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为民间投资“松绑”,就必须打破阻碍民间投资发展的壁垒,政府主动“开门”,消除体制性、政策性障碍。
    全面激活民间资本,就必须在一些重点领域创造条件、敞开大门、发出“请柬”,让民间资本更方便、更有效地进入。新常态下的投资环境、结构都和当年不一样,但是受产能过剩、房地产去库存以及民企自身债务问题等因素的影响,民间投资增速调整是发展阶段的必然转换。而在这样的背景下,更需要破“门”开“路”,为民间投资铺就更宽敞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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