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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07
2016-07-07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河南监管警示系统作用凸显

作者: 【记者许长江郑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09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该局主导建设的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上线试运行,将联合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等56个省直有关部门和中直驻豫机构,对失信当事人进行“合围”,让守信者处处便利,让失信者处处受限。
    河南省工商局于2014年投入使用“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目前已公示企业信息312.47万条,累计访问量14.10亿人次。新上线的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在此基础上全面升级,有侵犯消费者权益、制假售假、虚假宣传坑害消费者以及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行为的企业,都将被视为失信而被多部门“组团”惩戒,从而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窘境;同时对诚实守信企业,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为实现企业信息的统一归集和共享运用,河南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各级机关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和利用的主体,并依据“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企业信息归集。信息归集的内容包括:各级工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企业年报、企业即时信息等;各级各部门涉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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