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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06
2016-07-06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云南行政机关应诉向常态化推进

当前仍存在行政执法程序不合法应诉能力不强应诉率与新规有差距等问题

作者: ■李洺乐本报记者马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2380
    
    日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行政审判白皮书,阐述了2015年度全省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找出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的建议。
    这次发布会一并公布了5件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反映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其中昆明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昆明市规划局案反映出行政机关不按法定期限履行职责的问题。
    昆明空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科公司)系官渡工业区宝象路的实际投资人。为了解宝象路取得规划的情况,空科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向昆明市规划局申请公开宝象路取得规划许可的相关材料,但昆明市规划局并未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进行公开。为此,空科公司提起本案行政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昆明市规划局虽主张已经告知空科公司申请信息不存在及获取信息方式,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故应认定昆明市规划局未能举证证明在法定期限内对空科公司所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行了有效答复。但鉴于空科公司通过昆明市规划局作出的相关复函已清楚知道官渡区工业园区宝象路取得规划许可的相关材料的获取方式,遂判决:一、确认昆明市规划局对空科公司所提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答复违法;二、驳回空科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本案的典型意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行政机关收到当事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后,应在法定期限内按照法定形式作出相应的回复,而不能怠于履行法定职责,或者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的方式过于简单随意。二是若行政机关认为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答复义务,在诉讼过程中应当举证予以说明,否则将在诉讼中承担败诉的后果。本案对督促行政机关重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具有积极作用。
    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
    白皮书中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云南省行政案件数量增长迅猛。立案登记制实施一年多来,过去被社会诟病的“行政诉讼立案难”基本解决。由于立案渠道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数量迅猛增长。2015年,全省法院新收一审行政案件2885件,同比上升94.54%,增长了近一倍。同时,二审行政案件、非诉执行案件也有大幅度增长。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上升。2015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47.97%,同比上升25.34%,上升幅度明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发展形势良好,但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原则,不出庭应诉是例外。就此而言,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入常态化仍有提升空间。
    行政机关败诉率略有上升,2015年度,行政机关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为13.91%,同比上升0.83%,上升幅度不大,但有逐年升高的趋势。
    从2015年全省各州市一审行政案件败诉率情况看,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的地区有楚雄、大理、保山、文山、临沧等地区,行政机关败诉率均在20%以上,其中保山地区行政机关败诉率达35%,为全省行政机关败诉率最高的地区。
    白皮书中总结出了云南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机关在土地、城建等执法领域值得重视的问题。
    程序不合法。如在土地登记时应当进行地籍调查的未进行调查,应当通知四邻签字确认的没有通知;在房屋登记过程中,没有依法进行审核、审查、审批;
    适用法律错误。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不注意区分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错误适用征收集体土地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等;
    认定事实不清。如土地确权过程中,对争议地的权属状况及争议地的土地性质等事实未调查清楚就进行确权等。
    二是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程序重视不够。特别是对正当程序重视不够。当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从云南省情况看,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中遵循正当程序方面还做得不够规范。
    三是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能力不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时往往表现出对相关法律规定不熟悉,对案件事实不了解,影响人民法院通过庭审查明事实的工作。
    四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不高。2015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虽上升明显,但根据新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原则,不出庭应诉是例外。就此而言,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进入常态化仍有提升空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除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还应着力解决出庭不出声、出庭不出效的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白皮书提出了解决建议,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在发布会上介绍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工作;二是推动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案件改革;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四是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
    随着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行政争议案件将会大幅增长。人民群众希望通过行政诉讼来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会越来越大,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案件也将大幅增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一年以来(2015年5月—2016年5月),全省一审行政案件达到了3037件,同比上升了61.23%。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学群在发布会上说道:从云南省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情况看,行政审判力量还相对薄弱,全省从事行政审判法官数量少,工作压力大。行政审判力量的薄弱状况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行政审判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他表示,将增强行政审判力量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行政诉讼的司法需求作为下一步行政审判工作要着力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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