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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7-05
2016-07-05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湖北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引进LNG资源建设LNG接收站

作者: 【记者吴浩通讯员周新颖武汉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41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从提高供气保障能力、落实价格优惠政策、鼓励大用户直供气、清理不合理收费四个方面,帮助湖北企业降低用气成本。
    为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湖北省将积极争取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供气企业增加天然气资源供应总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引进国内外LNG(液化天然气)资源,建设本区域LNG接收站、调峰储气设施。
    据悉,湖北将落实区域“煤改气”相关补贴政策,燃气企业给予“煤改气”用户初装费及气价优惠。如,黄石市已对改用天然气的用煤企业,按每蒸吨(锅炉每小时产生的蒸汽量)1万元标准提供政府补贴。《通知》还提出,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执行居民气价。目前,除神农架,湖北省居民气价每立方米在2.2至2.9元之间,较非居民气价低约1至2元。
    鼓励引导用气大户直供气方面,《通知》要求上游天然气销售企业按照“充分尊重市场,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对大用户给予优惠门站价格;地方燃气企业同步对天然气管输价格给予优惠。
    目前,湖北省内各市州非居民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不一,如黄石城区为3.3元/立方米、襄阳城区为3.494元/立方米、荆门城区为3.64元/立方米、咸宁城区为3.127元/立方米。
    业内人士指出,天然气价格由门站价格和管输价格组成,去年11月20日,国家发改委将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元,门站价格降低后,未来湖北省天然气主要降价空间在管输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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