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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9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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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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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宝能系已经是万科的大股东,不存在自己跟自己争的道理。”这样的说法有点儿牵强。宝能系是万科的大股东,不等于宝能系是万科的全部股东。所以宝能还不能将自己的意志等同于全体股东的万科的意志。值得探讨的是,万科股权之争,是否在向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队伍的方向发展。如果是的话,王石再擅权,大股东也还是有约束能力的。何以等到今天才纠正?纠正是否要全盘否定? 董事会与大股东发生矛盾的时候,受损害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当然要保护,但也很难。董事会与大股东矛盾如果不能通过法制渠道解决,最大的不公挡在前面,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就“覆巢之下,岂有完卵”? 2.商家的确是有自主定价权。但是,如果滥用这个权力玩游戏,标出远远背离成本的价格,会不知不觉失去消费者的信赖。 3.控告阿里巴巴的这两家企业,显然是没有认真调查研究而败诉。美国的法院在这方面没有地方保护主义。但是,美国诸如对中国钢铁的做法,却不讲法制,明显不公。 4.尽管国资委关于两家合并的动议早在11年前就提出,但当时的武钢总经理邓崎琳并不愿意让武钢归属于宝钢,并且采取了兼并鄂钢、昆钢、柳钢,从而做大做强来实现软抵制的对策。许多国有企业经理人都会这样越权擅权,比宝能眼里的万科毫不孙色。 5.名牌口红的外壳被造假者利用,类似行为还很多,比如有人公开高价收购茅台酒瓶。什么用意不言自明。所以名牌企业应该建立包装回收机制。如果企业一家办不到,市场监管部门应施以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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