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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6-28
2016-06-2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一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获表彰

作者: 【记者周勇刚27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65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今天在第三届模范县(市)评选表彰会上强调指出,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方向,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切实改变“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的传统模式,提高可再生资源的利用水平。
    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具体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姜大明表示,在创建活动中,超过60%的参评县(市)把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和领导干部考核体系,并作为实现本地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据了解,此次共有225个县(市)和15个地级市入选,北京市朝阳区等225个获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受到表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等14个地级市以及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等6家单位分别被评为模范地级市和创建活动优秀组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此次评选采用的是新修订的指标标准体系,共有50项指标,包括46项考核指标和4项一票否决指标,分两种地区类型,设置土地、矿产、综合三类考核指标。对指标标准体系中占比20%以上的综合性指标和公众参与性土地资源指标,委托国家统计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社会调查评价,确保考核客观公正。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了“指挥棒”和“风向标”的作用,引导各地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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