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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7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安徽20条新政为企业“降本减负”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78
【本报合肥讯】记者日前从安徽省政府获悉,该省近日出台20条为实体经济企业“降本减负”的政策,其中包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企业人工成本、降低企业税费负担、降低企业财务成本、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物流成本等6大方面,以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根据安徽省出台的《关于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的实施意见》,该省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激发活力,完善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建立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实行清单之外无收费。同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降低至19%,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1.5%下调至1%。
    在降低企业税费负担方面,安徽省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上一年度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民营企业,当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按50%收取,连续两年未拖欠的减按40%收取,连续3年以上未拖欠的免缴保证金。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对研发费用按150%加计扣除。
    安徽省在降低企业用能用地成本方面也作出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每千瓦时下调4.28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大工业用户,直接交易电价在2015年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1.87分。从今年3月15日起,大工业与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在原有销售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再降低0.143分。从今年6月1日起,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类别价格再降低4.272分。
    此外,安徽省还将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从今年7月1日起,船闸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调10%,降费期限暂定3年。对享受安徽省ETC卡收费优惠的货运车辆,在现行通行费95折的基础上,再给予降低10个百分点的优惠,优惠期限暂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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