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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杜绝旅游黑市场还需法律严惩

作者: ■雷颖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94
    近日,三亚市16路公交车司乘人员诱导游客到天涯海角附近的黑景点“海上游天涯”。三亚市交通运输局经调查并责成16路公交车所属的怡兰公司开除当事的二人并缴纳3万元的罚款。
    
    尽管有着《旅游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驾护航,但由于消费者对旅游当地的不熟悉还是让无良奸商有了可乘之机。他们抓住了消费者求便宜与不惹事的心理,往往以抱团的形式对消费者进行一系列的错误诱导,从中榨取高额的利润。即使无良奸商被查处后,缴纳完罚款又可以改头换面地重操旧业。这种唯利是图、丧失诚信并企图打法律擦边球的思想促成了旅游黑市场进入了“不断打压又不断出现”的怪循环圈。
    黑市场的存在无疑是旅游行业发展道路上的绊脚石,有效地解决这类现象迫在眉睫。“人生地不熟”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就是他们手中的鱼肉,任人宰割。当遭遇不合理消费时,消费者应及时收集证据,向相关部门求助并利用网络的舆论武器,保护自身的利益。与此同时,这需要当地相关部门给予消费者更加及时有力地保护。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质量和服务才是决胜根本,而不是一味地追求短期的经济收益。商家亟须正视自己,以心换心地了解游客的诉求,认真做好服务游客的工作,树立值得信赖的旅游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民心与利益的双收。至于那些只会使用卑鄙手段敛财不顾游客利益的无良奸商,终有一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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