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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6-20
2016-06-20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山西要求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77
    【本报太原讯】山西省金融办近日出台了《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从保规模、争增量、扩直融、优结构、盘存量、促创新、压不良七个方面对金融支持煤炭供给侧改革提出了具体要求。
    细则提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对优质煤企和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煤炭企业,通过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确保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力争全年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争取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交所、深交所、新三板等交易场所的支持,继续稳步提升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公司债的发行规模,推动已上市煤炭企业再融资,加快大型煤炭集团子公司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力保煤炭企业2016年债券融资不低于上年。充分利用保险资金、银行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帮助企业重组债务,通过发行永续债等债务融资工具补充资本金,通过并购债、债贷联动以及债贷基组合等新型融资产品募集资金,降低杠杆率,推进煤炭企业股权多元化。针对金融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分门别类,加大协调指导力度,限期整改办结,切实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用足用好不良贷款核销和批量转让政策,加快推进债务处置,做到应核尽核。引导各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力争2016年末全省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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