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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6-15 第04版: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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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7月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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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消息称,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编制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将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7种情形,将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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