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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6-14
2016-06-14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亲"清"也是新型银商关系重要内核

作者: ■吕志强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519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重温习近平总书记今年两会期间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时,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遇到的问题以及构建新型政商关系所作的重要讲话,倍感亲切,由衷地感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亲”“清”两个字,不仅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规则,也应成为新型银商关系的内核。
    如何认识“亲”“清”新型银商关系的内核?笔者愚见,“亲”“清”在银商双方既双向性又各有侧重。“亲”,主要对银行干部而言,要善于亲近企业,比如经常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真正为企业服务。而在亲近企业过程中,始终与企业家保持清白、纯洁的关系,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贷谋私,不搞权钱交易;从企业层面来说,则要积极亲近银行,经常与银行沟通,及时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问题与需求,以达到银企合力。而在亲近银行过程中,企业家洁身自好、遵纪守法,不搞金钱开路,不向银行干部行贿,依法合规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清”,银商双方都要有清规戒律,严格遵纪守法。对企业老板而言,重在遵纪守法、永不行贿,通过正当、公平的竞争去赢得市场。对银行干部而言,重在合规合法,制度治贷,不权力寻租,不以贷谋私;简而言之,无论是银行高管还是企业老板,双方在新型银商关系中都要以“亲”“清”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始终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觉做到互相亲近但绝不互相粘合,两者之间有一道无形的“防火墙”,这“防火墙”就是党纪国法与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使新型银商关系始终处于依法合规,风清气正,健康向上。
    然而,无庸讳言,进入市场经济后,由于种种原因,银商关系一度被扭曲。一些银行干部利用手中的贷款资源、信贷权力,以贷谋私,甚至与服务企业内外勾结,结成利益链条,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不良贷款高发。而一些企业老板不择手段骗贷,信奉钱能摆平一切,大肆行贿,致使一些银行高管被糖衣炮弹击中而跌落地狱。从农行原副行长杨琨、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邮储银行原行长陶礼明、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到建行原行长张恩照、王雪冰、光大银行原董事长朱小华等,先后均因收受企业老板巨额贿赂而纷纷落马。虽然每个案件都有不同的故事,但归结起来一个共同的原因,无不都是与企业老板的关系暧昧,粘合在了一起,导致这些银行高管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贷款、招标投标、产品销售等方面为企业和老板谋取利益,大搞权钱交易,滋生腐败,破坏社会公平正常经营环境。
    “亲”“清”两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并非容易。这需要平时加强道德修养和法规熏陶。笔者认为可从三方面着力: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夯实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及强化看齐意识、法规意识、执行意识,争做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有信念、讲道德、守规矩、勇奉献的人。二是构建新型银商关系的长效机制。要围绕着“亲”“清”两个字创建一系列规章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这重要内核落到实处。三是创建相应的监督机制。在学习教育、严守法规的基础上,还须配备相应的监督机制,以起到监督奖惩作用,促使“亲”“清”在新型银商关系中真正落实到位。
    “亲”“清”两个字,应成为新型银商关系的重要内核。无论是银行还是企业都应用这一重要内核来评价、检验新型银商关系,过了,当及时校正;不够,当有所加强。如此,新型银商关系一定是合法合规、充满阳光,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经营环境和清正的社会风气。这种新型银商关系,不仅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权力寻租、以贷谋私、利益链条带来的资金流失、贷款风险,还有利于保护银行干部和企业老板不被糖衣炮弹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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