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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8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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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烟条例缘何成了“松紧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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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西流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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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征求意见稿曾明确"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烟"。但5月31日,据王陇德等参与条例起草讨论的专家介绍,条例草案的最新版本已将"全面禁烟"修改为"选择性禁烟"。专家认为立法"开倒车",而烟草行业反驳称"严格的控烟立法会影响中国的经济,不如制定一部宽松的条例"。 不可否认,烟草行业利税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已全部消融在医疗、劳动力损失等社会支出成本之中。统计数据显示,中国吸烟者已达到3.16亿,占全世界吸烟总人口的1/3,这一数字甚至超过了美国的人口总数。与此同时,中国二手烟受害者已高达7.4亿。在我国,因吸烟引起疾病死亡人数占12%,超过艾滋病、结核病、交通事故和自杀人数的总和。由于吸烟危害的滞后性,预计到2030年,每年将因此致死200万人,占死亡总数的33%。 事实上,中国除了是世界上烟草产销最大国外,还是控烟力量最为薄弱的国家。青少年不仅可以很容易地获得卷烟制品,而且身边永远不乏示范者和怂恿者。调查显示,我国吸烟人口呈低龄化,青少年吸烟率上升,全国15岁至19岁青少年吸烟人数有900万,尝试吸烟人数不下1800万。 必须正视的是,有关部门控烟不力,除了立法滞后、措施偏软、烟草文化根深蒂固、国人控烟意识不强、戒烟积极性不高等因素之外,更与监管部门对烟企的“溺爱”和放纵脱不了干系。特别是,只注重于控制消费者吸烟,而对烟草生产、销售环节疏于防控和管理。众所周知,烟草行业是支柱产业,是地方GDP中的“金字塔”,更是地方政府的“提款机”。因此,烟草企业也成了地方政府敬供着的“财神”,享有其他企业难以企及的“特赦权”和“优惠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强力庇护之下,任何管理部门都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 如此看来,地方盲目追求GDP,对烟草企业实行地方保护,是控制烟草难的症结所在。因此,要想控烟出实效,首先必须打破地方壁垒,宁可不要这高耗社会成本的GDP,也不能让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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