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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6-08
2016-06-08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浙江省公安厅、工商联携手护航两个健康

在六方面建立合作机制 加强信息交流和预警通报

作者: 【陈建强记者尚启庄7日杭州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601
    近日,浙江省公安厅、省工商联联合下发《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合作机制》文件。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切实保障和促进浙江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践行“亲”上加“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浙江省公安厅与省工商联建立6项合作机制。
    一是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信息交流和预警通报制度。三是开展联合调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双方就非公有制经济与公安工作相关内容开展联合调研,也可邀请对方参加自己组织的调研。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双方充分利用各自媒体,加强法制宣传,帮助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增强法治观念,共同营造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良好氛围。五是规范投诉移送制度。非公有制企业向工商联的投诉反映,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工商联应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通报并移送有关材料。移送的涉企投诉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负责统一受理,视情联系移送相关部门、警种,按照办案程序依法开展核查工作并及时反馈情况。六是日常联系制度。由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和工商联法律部门作为双方日常事务联系机构,负责沟通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重大案件进行协商沟通,并对联席会议的精神,研究提出推进落实的具体措施。公安机关在重点非公有制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公安联络员,及时了解掌握非公有制企业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供针对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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