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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6-02
2016-06-02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电影产品金融化滋生票房造假

作者: ■王正伦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763

    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进一步垂直整合以及电影产品和产业与金融、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联姻、融合,呈现出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譬如当下最受关注的《叶问3》票房造假,就捆绑时下热门的互联网金融,其基本采取了一个类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电影包装成理财产品,在P2P平台吸引大量散户投资。
    中国电影票房进一步攀升,据媒体报道,截至5月21日,2016年中国内地电影总票房已达到200亿元,总共用时仅142天,比2015年达到同一水平提前了37天。但是,与此同时,各种偷、买票房等人为地做高票房的冲动和伎俩也“与时俱进”、层出不穷,且花样翻新,并且,随着中国电影产业的进一步垂直整合以及电影产品和产业与金融、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联姻、融合,呈现出一些新趋势和新特点。
    由于电影放映、发行市场的突出特点,比如一部电影的首周末票房对于该片其后的整体排片以及未来票房空间的影响力不容小觑,而首周末票房表现甚至有“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决定性影响,因此,电影票房的策略性造假早已成为行业内公开的秘密,而国内电影产业的垂直整合,又为票房造假创造了基础和条件。
    无论是中影集团、上影集团等国有企业,还是万达影视、华谊兄弟、博纳影业等民营公司,中国主流的电影机构无不横跨电影制片、发行、院线等上下游所有环节。这一结构性的制度陷阱,无疑给偷、瞒票房等国内各种票房造假行为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操作空间。而电影产业的资本化带来的再融资和业绩压力以及更具想象空间的资本回报,又蛊惑着电影机构不惜进一步操弄票房。
    2015年8月,已经接近24亿元票房的《捉妖记》,为进一步超越《速度与激情7》,从而创造国内最高票房纪录,《捉妖记》联合出品方和发行方之一的安乐电影,开始在自己旗下控制的覆盖内地17个城市、20家影院的百老汇院线,采用“公益放映”的“幽灵场”方式,被业界质疑有“买票房”之嫌。
    以上偷、买票房的行为主体大都身兼发行方、放映方,甚至制片方等多重身份,从而,使得操作票房的类似方式更加便利,同时,也更具隐蔽性。
    相较于《捉妖记》的出品方和发行方自行“买票房”等行为在法律上的模糊定位,由《叶问3》票房造假事件引出的该片背后极其繁复、多样的P2P融资和金融担保行为给中国电影产业造成的冲击和不良示范更加值得关注和警惕。
    《叶问3》票房造假,捆绑时下热门的互联网金融,无疑又让电影票房造假达到了一个“新高度”。据媒体调查,《叶问3》基本采取了一个类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影视投资公司作为融资方,向小贷公司或者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电影票房收益权,后者通过将电影包装成理财产品,在P2P平台吸引大量散户投资,而该机构打包融资的电影项目远不止《叶问3》,其他如《大轰炸》等不一而足。
    因此,《叶问3》之类操作的最大陷阱还在于其融资期限错配及其资金与项目的不匹配,从而,导致融资方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用后面募集的资金填补前面造下的窟窿,也让票房造假成为融资方维系其后续募集资金的必然选择,从而饮鸩止渴、难以自拔。
    其实,电影产品资本化、金融化的趋势和例子远不止于此,由《心花路放》《港囧》《美人鱼》《我不是潘金莲》等保底发行同样愈演愈烈,而且大都与资本的二级市场息息相关。比如《港囧》的保底发行,就由该片导演徐峥所控制的香港上市公司以1.5亿元买断同样由其个人控制的制片方真乐道出品、其个人导演并主演的《港囧》47.5%的票房收益,从而将票房收益的风险预先分散、转嫁于二级市场;而《我不是潘金莲》则以类似的方式在同为出品方与担保方的耀莱影视之间发生,而该片的另一出品方华谊兄弟也是该片的主要发行方,而耀莱影视已于2014年借壳松辽汽车上市。
    尽管不同于《叶问3》的融资担保和电影票房直接造假,但是,类似保底发行的操作主体在出品方、发行方以及担保方之间的多重身份也让类似操作扑朔迷离,缺乏必要的透明度,从而,形成某种程度的不正当竞争,这种不正当竞争无疑也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国产电影市场秩序,而相关监管技术、法律和处罚方式的缺席或不足,无疑也间接促成类似行为的存在和肆虐。而相关票房数据造假或不实无疑也会影响主管部门、业界和资本对于电影市场的整体判断和行为,从长远来看,不利于中国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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