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6-02
2016-06-02 第01版:一版
【字体】
大 |
默认 |
小
营改增后迎来首个纳税申报期
作者: 宋为伟/摄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8
6月1日,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首个纳税申报期,这标志着全面营改增试点进入第二个阶段。据福州市国税局介绍,本月营改增申报期延长12天至6月27日,纳税人宜尽可能上网办理申报、申领发票。图为在福建省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工作人员为福建自贸区一家企业代表进行营改增申报辅导。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
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日历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