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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我国将推进4个重点领域电能替代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30
    【本报北京讯】国家发改委等8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将在北方居民采暖、生产制造、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与消费4个重点领域推进电能替代。电能替代的电量主要来自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部分超低排放煤电机组。
    意见提出4个电能替代重点领域:一是北方居民采暖领域,主要针对燃气(热力)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城区、郊区、农村等还大量使用散烧煤进行采暖的区域,使用蓄热式电锅炉、蓄热式电暖器、电热膜等多种电采暖设施替代分散燃煤设施。二是生产制造领域,在工农业生产中推广电锅炉、电窑炉、电灌溉等。三是交通运输领域,主要针对各类车辆、靠港船舶、机场桥载设备等,使用电能替代燃油。四是电力供应与消费领域,主要是满足电力系统运行本身的需要,如储能设备可提高系统调峰调频能力,促进电力负荷移峰填谷。
    据介绍,“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全面推进上述4个领域的电能替代,实现能源终端消费环节替代散烧煤、燃油消费约1.3亿吨标煤,带动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约1.9%,带动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约1.5%,促进电能消费比重达到约27%。预计可新增电量消费约4500亿千瓦时,减排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约30万吨、210万吨、7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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