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5-23
2016-05-23 第05版:五版 【字体】大 |默认 |

政策扶持 云南省“两个10万元”培育微型企业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750
【本报昆明讯】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加快发展非公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日前主持召开了2016年云南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第一次联席会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听取了各单位今年以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了下一步工作。
    会上,喻顶成指出,今年以来云南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继续保持良好势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发挥了重要作用。喻顶成要求各单位要始终抓住目标任务不放松,用更大的力度和更高的标准推动工作。一是要克服困难加快会审进度,确保时间和任务同步推进。二是要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各承办部门要从严把关,对有场地、有设施、有投入、有就业的小微企业优先扶持;要提升科技型、创新型、文化型小微企业的扶持比重;要杜绝个别骗取、套取资金的情况发生。三是要充分发挥信息平台的快捷便利性,加快解决信息平台的技术障碍和操作人员的培训问题,促进基层承办部门帮助更多企业进行网上申报。四是要开展好创业辅导工作,结合“贷免扶补”工作的成功经验,建立“两个10万元”工程的创业导师制度,加大对初创企业的创业辅导;结合行业特点,组织创业导师到省外“取经”,组织优秀创业导师巡回演讲。五是要进一步加强督察调研,6月份要组建4个督察调研组,对各州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督察,为明年扶持政策的优化调整做好调研。六是要进一步解决好“第二个10万元”问题,各承办部门在推荐小微企业贷款时要“有推”“尽推”,要用好合伙人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0万元的政策。两个承贷银行要主动作为,在与各承办部门的互动对接上要有具体要求,要在县级层面上把贷款申报资料的标准和规范真正统一起来;要提高贷款申报的便捷度,解决风险管控过严的问题,提高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云轩)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