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5-20
2016-05-20 第06版:六版 【字体】大 |默认 |

新华保险个人税优健康险首销落地

作者: 【记者陈雪根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85
    新华保险个人税优健康保险成功首销,广东省广州市、新疆库尔勒市、四川省成都市的3个团体客户同时成交第一单。今年4月底,中国保监会批复了新华保险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万能型)A、B款产品。
    除了低投入、高保额特点之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也是吸引用户投保的另一主要因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等联合发文,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于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全国的31个试点城市正式启动,符合条件的投保人购买该类产品可享受个税优惠政策,其应纳所得税额按照2400元/年(200元/月)的标准在税前扣除。
    按照国家政策与监管要求,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险产品普遍具备以下特征:第一,对接社保,保障全面。在基本医保体系上构建全面的保障,并完善住院前后门诊、住院费用、特定疾病以及慢性病的保障额度;第二,微利经营,性价比高,即产品经营采用“保本微利”的政策,利益倾向客户;第三,保证承保,保证续保。符合税优政策的被保险人均可购买该产品,保险公司不得因“既往病史”拒保,即允许客户带病投保(既往病史客户保额将降低),并不得拒绝客户续保的要求。
    产品上市初期,新华保险针对团体购买还推出了优惠措施,企业满足一定条件投保人最低可享受标准费率七折优惠。目前,税优健康产品销售工作已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全国31个试点城市全面正式启动。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