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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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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创新打破保本基金同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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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报记者李涛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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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保本基金数量激增。但事实上,该类产品却曾经是公募基金中的“非主流”。数据显示,在2005年、2006年、2007年、2009年以及2010年间,保本基金的发行数量一度为零。再看当下保本基金的“井喷”,除受市场影响、投资者风险偏好骤降以外,以东方合家保本为代表的新一代保本产品,从客户角度出发,替原本束缚较多的保本基金不断松绑,也成为该类产品不断壮大的重要助推因素。 众所周知,选择保本基金必须遵守两大规则:一是认购期购买;二是持有到期。两者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享受本金安全保障,这就对投资者资金的流动性形成了一定的障碍。而正在发行的东方合家保本,却“善解人意”很多。据了解,东方合家保本完整的保本周期为24个月,除封闭建仓期外,保本周期内可自由申赎,投资者可根据市场变化及自身资金状况等因素灵活进出,拥有最大程度的自主权。 与此同时,在赎回费方面也十分优惠。只要持有超过30日,1年以内赎回费率仅为0.5%,两年以内赎回费为0.25%。这样一来,在市场向好时,投资者可退出保本基金从而选择其他更为合适的投资品种,并且不用承担较高的“惩罚性”赎回费,更多选择,也更加经济。 事实上,在提高投资者资金流动性方面,保本基金一直在不断努力。当下,越来越多的保本基金设计了目标收益触发条款,即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连续一定的工作日达到规定收益率,保本周期即可提前结束。但是这一机制也并非完美无缺,例如其所设定的目标触发收益一般较高,以15%、18%居多,在当下A股下跌动能不足,但又无法开启上攻态势的震荡市中,实现难度较大。 相比之下,东方合家保本从客户角度出发,设计了全新的分红方案:“若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大于0.02元,则基金在次月起15个工作日内就可供分配利润进行分红(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分红),每年最多分红4次,每次分红比例不得低于可分配利润的50%”。即每个季度只要东方合家保本净值上涨超过2%,该季度可进行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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