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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0 第02版: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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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降低企业成本打出“组合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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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成本的要求,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部署,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降低企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降低税费负担、人工成本、资源要素成本、物流成本、融资成本、外贸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七大方面25条,打出降成本"组合拳"。 《意见》按"能减则减、能降则降、能低则低"的原则,仅2016年就将直接为企业带来红利800亿元以上。以降低税费负担为例,全面实施"营改增",阶段性下调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今年5月1日起,将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调至1.5%,进一步降低涉企收费水平。 按照《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将出台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各项政策措施,湖北省人民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专家指出,对湖北全省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来说,《意见》的出台,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 降低企业税费负担 全面实施"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符合政策规定的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阶段性下调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由2%下调至1.5%,降低征收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降低企业人工成本 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从2016年5月1日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将失业保险总费率由2%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5%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力度。将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产能过剩企业作为稳岗补贴的重点对象,强化中小微企业补贴政策。 降低企业资源要素成本 降低企业用电价格。降低全省大工业用电价格2分/千瓦时以上,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4分/千瓦时。尽快研究出台支持互联网企业发展的电价政策。 扩大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范围和规模。支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自主协商确定电价,力争2016年电力直接交易规模超过300亿千瓦时。 降低企业用气成本。拓宽天然气供应渠道,推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运行机制。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降低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从2016年6月1日起,将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总体降低10%左右。 加大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推广应用力度。降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维管费的征收标准,由车辆通行费清分后实际通行收入的3‰降至2.5‰。延续对ETC客车用户5%优惠政策,对使用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用户给予10%优惠。 加快ETC车道建设步伐,力争ETC覆盖率在98%以上,加强对单位集团客户、货车的电子支付推广应用,力争湖北省电子支付客户突破150万个,电子支付率达到25%以上。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合理确定支农、支小再贷款等利率在实际支付利率上的加点幅度,金融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运用再贴现资金支持“三农”及小微企业,贴现利率要低于同期涉农和小微企业贴现利率水平。 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支持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扩大直接融资,加大对已上市、已挂牌企业依托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重组、再融资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和“纳税信用贷”业务。充分发挥各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的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 降低企业外贸成本 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对各银行业机构执行国家收费政策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和贷款附加条件,进一步减少涉企收费项目,调低收费标准。除结算费用等政府定价、指导价外,原则上不对小微企业收费,确实提供实质性服务需收费的按下限标准执行。 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严格执行《中央涉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推动下调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一批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审批事项。督促市(州)、县(市、区)按期编制公布权责清单。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探索推广行政审批二维码、条形码管理。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广网上审批和网上办事,实现省级审批部门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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