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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9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法律政策“三部曲”破除科创“孤岛现象”

王志刚表示要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作者: 【记者曲若柳18日北京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56
    国新办今天举行发布会,就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情况作出说明。科技部党组书记、副部长王志刚表示,继《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若干规定颁布之后,如何推动工作的开展就成为下一步的重点。
    “如何把一些法律层面、规定层面的东西,通过创新创业和成果的转化,使它变成实实在在的生产力,为转方式、调结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做出科技方面以及科技人员的贡献”,这是国务院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简称《方案》)的重要目的。
    王志刚指出,现在科技成果转化,从目前看主要还是企业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这个主体包括成果的产生、成果的转化,还有对研发的投入。现在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从全国的统计来看,企业研发投入占到77%,转化这一块绝大多数是企业作为供给方和接受方。
    王志刚表示,《方案》首先可以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与完善。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但目前看还需要加大落实力度。要通过这次行动,督促推动各地方、各部门、各单位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完善具体操作办法,加强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与评估,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其次,可以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多主体参与、全要素设计、全链条部署。这次转化行动围绕补齐科技成果转化体系的短板,要推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地方大力发展各级技术交易市场,培育市场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中介服务机构和网络平台,打造一批专业化的人才队伍,鼓励企业牵头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与中试熟化平台,从供给、需求和服务端同时发力,全面建立起服务支撑成果转化的体系。
    第三,《方案》可以加强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要发挥好政府的作用,补齐市场失灵领域的短板。注重科技成果资源开放共享,健全科技报告制度,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注重区域性示范引导,在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创新、科技金融创新等方面大胆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示范带动更多地方做好成果转化工作。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开展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绩效奖励等方式,形成鲜明的政策导向作用。
    发布会上,王志刚表示,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存在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
    他说,加快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求进一步优化科技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畅,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存在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为进一步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通道,消除科技创新中的“孤岛现象”,就要加快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形成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公平开放的市场体系、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更好发挥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作用,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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