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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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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非法集资披上互联网金融“外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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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维国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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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高额回报加上传销模式,一个名叫“聚宝金融集团”的机构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从全国不计其数的投资人手中卷走了数亿资金,而中山亦有多名市民成为受害人。15日,中山市举行“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中山警方通报称,今年来中山市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12起,逮捕犯罪嫌疑人16人,并协同各地警方侦破“聚宝金融”案件。 看“聚宝金融集团”非法集资诈骗生财之道,套路是那么的熟悉:用高利率吸引投资者,并且采用传销式的上线发展下线方式,疯狂地吸纳着投资者加入。这不是民间高利贷的惯用套路吗? 众所周知,高利贷在民间被称为“放爪子”,由于高额的利息诱惑,许多人陷入其中难以自拔。放高利贷是一个击鼓传花的高收益、高风险游戏,收益越高,随之相伴的风险也就越大。加入高利贷的人,会介绍自己的亲戚、朋友、同学也加入其中,由此,从最底层,到“爪王”,一般要经过四五层,越到高层利息越高,这些钱最终不管流向中小企业,还是其他领域,其高额利息往往超出借贷方的承受能力,一旦借贷方无力偿还,资金链便会断裂,立马全线“崩盘”。受冲击最大的就是高利贷最底层——普通百姓。 上述可见,“聚宝金融”与民间高利贷,都是拿高利率、高回报、高利润作为诱惑,通过投资者之间相互介绍,迅速吸引大量投资者加入,在短期内集聚巨量资金。最终,天上掉馅饼变成了“地下埋陷阱”,让投资者血本无归。 不同在于,“聚宝金融”披着互联网金融“外衣”,通过线上线下运作,以最短的时间吸引最多投资。当吸纳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便人去楼空,卷铺盖走人,是早有预谋的非法集资诈骗。而高利贷是民间一种借贷行为,但民间借贷并不代表就是高利贷,亲戚朋友之间相互借钱很多是不要利息的,就是要也是象征性的。是资本的趋利性催生了高利贷,有的高利贷是早有预谋的诈骗,有的则是上游资金链断裂,导致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选择跑路。 显然,“聚宝金融”与通过高利贷实施诈骗的行为,本质是一样的,是民间高利贷的“变种”。由于近年来,各地重视对民间高利贷危害的宣传教育,民众对民间高利贷的警觉性不断提高,单纯的民间高利率诱惑,已经很难在短期内吸引大量投资者进场。 与此相对,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各种互联网金融如雨后春笋破土而出。由于监管滞后,法律法规缺失,互联网金融飞速发展同时,也出现各种问题。在P2P网贷领域,以“e租宝”、“快鹿”、“中晋”、“大大”等为代表的平台,打着互联网金融旗号,大肆进行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活动,让普通民众损失惨重,不但扰乱金融秩序、影响金融稳定,而且还可能对社会稳定带来不可估量的伤害。 类似“聚宝金融集团”非法集资诈骗,便是典型例证。这些互联网金融诈骗公司,借助互联网金融“外衣”的乔装打扮,将民间高利贷的把戏换了一种更具技术含量的玩法,让投资者难辨真假,最后上当受骗,血本无归。 互联网金融没有“原罪”。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出现了诸多问题,但不能就此否定互联网金融,恰恰相反,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日常监管与长效治理相结合,整治与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并重,让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 如此,不仅使庞大的民间资本有一个安全的投资渠道,也使百姓手中余钱得到了保值增值。总之,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如果不装进法律的笼子,任由其“三无”(无监管、无规范、无约束)发展,高利吸储、非法集资就难以绝迹,由此带来的危害,祸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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