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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5-18
2016-05-18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云南省检察院、工商联携手护航非公有制经济

当地民营企业家翘盼有关举措出台并落实

作者: ■本报记者马蕊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290

    云南省检察院、省工商联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近日在昆明举行。云南省检察院就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和即将出台的《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向云南省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开门纳谏。
    “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刑事犯罪、经济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平安稳定社会环境、健康有序市场环境”,“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等条例的出台,都成为了在场企业家点赞之处。“一份制度,九分落实”,在场的民营企业家更期待这些条例的出台和落实。
    据悉,为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云南省检察院出台坚持平等保护“三原则”,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司法保护;从严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创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权益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社会环境;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序市场环境;准确把握涉及非公有制企业案件法律政策界限;依法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妥善把握办理非公有制企业犯罪案件的力度和时机;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强化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案件的抗诉力度等22条意见。
    云南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喻顶成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当前云南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面临良好的大环境、大政策和大机遇,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共同开展保障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系列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此次座谈会增进了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和检察院之间的相互了解,为工商联与检察院之间的进一步交流与合作打下良好基础。今后,工商联与检察院要进一步强化协作机制建设,协同做好《意见》的宣传、解读和落实,深化合作,共同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云南省民营企业法律维权委员会的平台,开展好依法治企的引导服务工作,发挥工商联优势,积极参与和支持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共同提升工商联系统和商会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服务水平。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也要自律自警,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传递正能量,争做优秀的法治社会建设者。
    据了解,2015年,云南省民营经济户数已达225万户,比上年增长12.1%。其中,个体工商户185.1万户,比上年底增长19.1%,私营企业39.5万户,比上年增长34.8%,增速比去年提高6.9个百分点,同比增速排名全国第一,也是全国唯一实现新增企业数量翻倍增长的省份。全省个私经济从业人员672.1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337.7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334.4万人,全年累计新增就业124.7万人。2015年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6389.7亿元,增长9.3%,占全省GDP的46.6%,拉动GDP增长4.3个百分点,对该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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