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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2 第06版: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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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先行先试成效显著 扩大帮扶增加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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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第十一调研检查组的山西省工商联调研组,在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临生带领下,赴晋中市开展了“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检查活动。 调研检查组分别在晋中市、灵石县、太谷县召开了3个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和1个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了灵石县、太谷县项目办理政务大厅,调阅了相关资料。深入晋中万达广场、苏宁集团晋中物流基地、吉利控股集团山西新能源汽车项目,太谷玛钢铸造工业园区、玛钢铸造研发中心、会展中心、检验中心、山西卡耐夫管业股份公司、灵石农业生态庄园、灵石东方铝项目基地调研走访。调研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晋中市委、市政府负责人反馈了相关意见建议。 调研检查组认为,晋中市作为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行先试的联系点,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工作开展顺利,有特点、有亮点。 多措并举力促民企发展 目前,晋中市、县两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健全,措施有力。全市及12个县(区、市)全部建立起由市委、县(区、市)委、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不仅明确了领导小组所属办事机构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还制定出台了协调机制、议事规则、约谈制度等规章制度。部分县还把民营经济服务工作延伸到乡镇、社区。比如灵石县,成立了非公经济人士服务中心,争取到3个全额事业编制,为民企提供培训、融资、科技等服务。 晋中市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在4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首先,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在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规定动作基础上,重点建立了涉企“权力清单”,涉企收费项目清单和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清单,并推行首违不罚和容期整改制度,出台了《晋中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杜绝行政处罚当中的随意性。特别是,落实简政放权政策中探索实行“点菜式”放权,除应下放的权力应放尽放之外,县区要什么就商量什么,加快权力下移,满足县区的行政需要。目前,晋中市各县(区、市)都已比照扩权强县的试点县行使行政权力。 其次,完善建立了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晋中市以市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以12个县(区、市)公共服务平台为窗口,以4个产业(纺机、液压、农产品、玻璃器皿)窗口平台为延伸,小微企业服务站为触角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已初步建立投入运行。截至目前,开展线上、线下服务160余次,服务企业655户,服务人数2800余人。 第三,开展了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提升行动,制定了《晋中市中小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价标准》。评价内容涉及产权制度、工程经济、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者素质与团队绩效四大类、22个科目、77项考核指标和154条计分标准。 同时晋中市在破解融资难题方面的措施也比较有力。目前,已经建立了产业扶持、人才引进、文化旅游、科技扶持、农业发展等涉企的各类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规模达5亿元。其中筹措7000万元建立企业应急周转资金,累计为民企提供周转10亿元。 帮扶力度仍需继续扩大 通过一系列举措,2016年第一季度,晋中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增加值46.7亿元,同比增长8.5%,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8.1%,同比提高2.1个百分比。民间投资9.2亿元(1-2月数据),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55.7%。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29.5万人,较上年同期增加3.1万人。个体工商户户数13.9万户,较上年同期增加1.8万户。民营企业贷款额为946.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93.9亿元。 但是,从调研情况来看,调研检查组认为市县两级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要下一步加强完善改进。 比如领导干部帮扶民营企业范围还不够广泛。从联系帮扶名单来看,市直部门目前仅限于民营办成员单位(15个),还有一些相关职能部门没有进来,还需要进一步扩大联系范围和联系单位。 比如项目大起底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到位。从调研情况来看,立项项目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已经办结或上报,无法办理的项目主要是难点问题、复杂问题、牵扯部门多、涉及利益主体多。比如说土地问题,有些涉及到租用矛盾、村企矛盾、法律规定等难以办理,在大起底活动中不好解决。需要建立一个相关部门会商、协商机制,这方面综合施治的力度还需加强。 银税合作中金融机构参与数量少。除建行、邮储之外,还未在多数金融机构全面推开,尚处于起步阶段。目前市级、太谷县还仅限于建行一家合作单位,开展业务不多;灵石县银税合作基础已经完善,但是工作推进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 因此,调研检查组建议晋中市进一步加强税银合作,建议由市政府金融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全面推进税银合作工作,同时扩大领导干部联系帮扶民营企业政府部门的范围,将主要职能部门吸收进来,进一步扩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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