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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第03版:三版 【字体】大 |默认 |

“天路”门票到底该不该收?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329
    河北张家口市张北县于2012年修建了一条132公里长公路,被自驾和摄影爱好者偶然发现风景迷人,游人趋之若鹜。去年6月,张家口市物价部门将其命名为“草原天路”要收费,每人80元但大部分人反对;今年,张北县物价局将其改称“风景名胜区”,从五一起收取每人50元的门票。
    拦路收费“天路”必然是条死路
    ■刘雪松
    张北县修这条县级公路,本意是用来通车的,一不小心成了过路人眼中的风景,于是便按“风景名胜”来收钱了。按照张北收费的思路,其实世界上每一条路,都是可以收风景费的。对于北方人来说,江南的烟雨山色是风景,条条公路可以设卡收钱;对于南方人来说,北方的一马平川、黄土高坡、雪山与草原,也是各种不同的风景,也是可以收费的。
    自然景观当然可以成为商机,但建立在拦路收费这种类似于原始资本积累方式上的商机,是以剥夺别人的权利为形式的霸占方式与抢钱方式,张北这条致富路,走的是一条与文明法治社会形态相悖的老路和退路。
    偶然天成的“草原天路”,不收“门票费”,同样可以给当地的旅游经济带来无限商机。关键看旅游部门在“门票”的急功近利之外,能否打开广阔的思路。“草原天路”本身不是资源不是钱,人来了,才是资源来了、钱来了。旅游的精髓在于把人留住,让人们愿意在这里花钱,而不是把人拦住,逮谁都让人交钱。这个道理不整明白,再好的天路,都是通往掠夺的一条死路。
    公路非“私路”更非“钱路”
    ■舒圣祥
    既然是路,保障通行肯定是最核心的用途,不该收费却人为设卡收费,那就是乱收费,无论以什么名义收取,皆是如此——按车收取过路费不行,按人收取门票费就可以,没有这个道理。必须强调的是,这是一条公路,一方面由公共财政出钱修建,另一方面由社会公众公共使用。将公路摇身变作风景区,不是把公路变成了“景路”,而是把公路变成了“私路”,变成了“钱路”。
    如果修这条草原天路,不是为了公共通行,而只是为了沿途赏景,那么对不起,就不应该由公共财政来掏钱。如果只是因为现在有了点名气,就想办法从中以门票形式捞钱,那更对不起,公众拥有拒缴的权利,因为这违反《公路法》。有一种道路通行费叫做“沿途风景费”,这样的先河一旦纵容放开,结果必然是大量的跟风效仿;对大多数人而言,草原天路收费后固然可以不去,被收“沿途风景费”的恶果,却很难规避。
    收费莫如收税
    ■王钟的
    为什么那些坚持低门票或者不收门票的地方,周边服务业发展得红红火火,肥了是老百姓的腰包,赢得了一片掌声。但是,对上述经济基础薄弱,第三产业与发达地区不可相提并论的贫困地区而言,发达地区的旅游发展模式是否可以照搬呢?
    一个合理的逻辑是:旅游景区带动周边服务业发展,政府通过税收来实现公共利益的调节。这一逻辑在事实层面确立的前提是:当地有良好的服务发展基础,并且具有对旅游资源二次开发的能力。
    对于一些贫困地区,不妨看看东南亚国家的经验。印尼、马来西亚等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也很少出现高价门票的现象。其重要原因是,国家收取门票只为了自然环境的保护,很多门票被冠以环境保护费的名称,而财政通过旅游业的收入主要通过税收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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