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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第03版: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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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修烂路回应还应更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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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3.26亿元、维修后还不到4个月,一条公路示范工程就被打回原形,路面重变坑坑洼洼。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引起广东肇庆市官方极大关注。日前,肇庆市纪委通报称,因该路问题,包括肇庆市公路局局长在内的12名相关干部被处分,路段的施工、监理单位也被罚款并被信用扣分。 在公共工程项目中,示范工程成为烂尾或者豆腐渣工程,其案例并不鲜见。不过,在实施建筑质量责任终生制下,投资3.26亿元的示范工程,却成为坑坑洼洼的烂路工程,已形成莫大的反讽。在媒体的曝光之下,当地官方能及时反应和作出应对,对肩负监督和管理之职的主体责任者,给予了党纪政纪的处分,也算是给公众一个合理的交待。不过,与巨大的资源浪费和造成的负面影响相比,仅是对两级公路局正副局长进行行政警告或记过,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理,显然难以令人信服。 有几个问题,公众显然更为关心,也亟待得到解答。一是烂路工程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来买单?其次维修的支出,又由谁来承担?二是从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出现了全面的责任沦陷,各种内控和外控措施都完全失灵,难道仅仅是未正确履职、监管不到位、未能有效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其间有没有利益寻租和以权谋私,也是公众最为关注之处。 即便抛开利益寻租式的质疑,投入巨资的路却越修越烂,足以说明“不作为”现象还相当严重。按理说,有了建筑质量终生制,有了示范工程的光鲜标签,相关方面应当严肃认真对待,从一开始就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责任感,认真履职尽责,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把控,并督促各方认真切实履行合同约定,共同致力于把示范工程做成真正的样本工程。结果却是,在全面的责任缺位与不作为之下,民生工程成为伤心工程,样本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公路修而未果反复折腾,政府公信也随着马路的破损而不断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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