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05-09 第08版:八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企业首先要练好内功 |
|
|
|
|
|
|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总商会副会长、上海富申评估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樊芸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强调把公有制经济巩固好、发展好,同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有机统一的。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应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他深刻阐述了“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时,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与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民营企业要与政府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讲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地支持地方发展;要洁身自好,光明正大办企业。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3月5日到全国人大上海团审议时,又说到国企和民企不存在谁抵消谁的问题,国企和民企都要做大做强,共同发展。对我们来说,是打消了顾虑、提振了信心,习近平总书记的话也说到我们心里去了。记得今年1月14日上海市委统战部举办的“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增强企业发展信心”主题座谈交流会上,我就提出:我们民企要与党同心同德,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因为我们是中国改革开放天然的受益者、见证者、参与者,这种基因已融入我们的血液里。 我认为,作为民企,一是练好内功,创新自己的品牌。与主管部门要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头脑过热,留有隐患,要冷静、理性地处理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有时候,钱来得太快并不是好事。通过非正常手段获得资源,最终会有问题。二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是我们党探索的一条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所以我们要比任何时候都有信心,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三是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治环境。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严肃查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今年2月中旬,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18条”,很给力,相信将有力地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四是畅通领导联系企业的制度,选择一批典型企业作为领导联系点,面向基层,重心下移,通过定期走访,为企业解决诉求和问题,提供前瞻性、指导性服务。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