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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8 第02版:二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证监局开出首张私募基金罚单

作者: 【记者杨联民李刚27日上海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22
    上海证监局近日在前期立案调查的基础上,对上海喆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喆麟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案作出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是上海证监局对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开出的首张罚单,也是证监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责任人员给予的首例行政处罚案件。上海证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辖区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2014年10月,陕西金开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宏)向投资者销售喆麟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型基金份额。王某某实缴出资30万元,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喆麟基金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11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的规定。喆麟基金、金开宏为关联企业,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是陈社乐、黄琳,二人也是对喆麟基金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38条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喆麟基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顶格罚款3万元;对陈社乐、黄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顶格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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