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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28
2016-04-28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7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新措施全面铺开

民企有望获得优质“长春机会”

作者: 【记者王占武27日长春报道】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1072
    长春市日前再出“政策重拳”,7项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措施,将在2016年全面推开,民营企业将获得最为优质的“长春机会”。
    其中涉及民营经济的行政审批制度先行改革试点。这是国家“长吉图”开发开放战略实施以来,继国务院新近批准设立长春经济新区,吉林省获准“先行先试”政策以来,较为彻底的一次政府行政管理机制的创新。
    长春市因此决定,推进建立“四张清单一张网”,推进行政审批全流程运行管理,探索开展并联审批试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全部进入政务大厅,方便企业集中办理开工、建设、生产等所需手续,同时削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能够确认的违法违规设立的行政审批要件,一律取消。
    由此配套的是,长春决定开展民营企业做优做强试点。在加强人才培养,完善人才培训体系,推动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民营企业并购重组,提升企业竞争力,在引导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帮助企业用好“两种资源市场”,加快企业集群发展,提升产业素质的渐近发展中,全面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长春市因此至少会产生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达到优化吉林民营企业产业结构按条理,向优良产业或集群产业转变,有效增强民营经济实力。
    在4月26日召开的长春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暨“双创”工作推进会上,开展民营经济创新体系建设试点,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因此成为2016年长春推进民营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在10个重大科技攻关和1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下,长春市将有100户企业技术中心,10个新业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10个制造业创新中心,让长春市民营经济插上“先行先试的翅膀”,实现民营经济的高效发展。
    长春市此次“先行先试”的开放脚步不止于此,管理机制创新同时提速。借此,长春决定全面开展放宽市场准入和监管的先行试点,将商事制度改革创新“进行到底”。
    长春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向中华工商时报记者表示,长春开发区转型升级试点,营造发展环境试点,创新工作方式试点等7大类“先行先试”新措施的推出,在充分、有效发挥好国家赋予给吉林老工业基地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将利用长春的地缘优势,通过深化创新服务于民营经济发展,在做好推进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融资服务等民营经济发展中亟需的平台建设,长春市将积极争取成为国家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城市,让民营企业在长春拥有“先行先试”创新发展中,获得最为最优质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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