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27
2016-04-27 第01版:一版 【字体】大 |默认 |

中央出台意见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04
    【据新华社北京26日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6日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实现全面振兴。
    意见提出,到2020年,东北地区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自主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能力大幅提升;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新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资源枯竭、产业衰退地区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在此基础上,再用10年左右时间,东北地区实现全面振兴,成为全国重要的经济支撑带。
    意见从着力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结构调整、鼓励创新创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加快形成同市场完全对接、充满内在活力的新体制和新机制;加快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意见要求,要明确主体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强化组织协调,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95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56317399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