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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6-04-26
2016-04-26 第04版:四版 【字体】大 |默认 |

上海银监局暂停6家中介与银行合作

作者: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数:508
    【本报上海讯】上海银监局从4月25日起,暂停辖内各商业银行与链家、太平洋、我爱我家仁丰、佳歆、汉宇6家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1个月,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的7家商业银行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
    上海银监局近日对辖内部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进行的稽核调查发现,部分商业银行在房贷新政实施之前,存在违反受托支付要求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情况。同时,部分房地产中介公司存在通过首付贷及垫付资金等方式为房屋交易双方垫资的情况。
    上海银监局还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反个贷业务受托支付要求商业银行营业机构,从4月25日起暂停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两个月,并责成对相关人员进行内部问责。银监部门表示,下阶段各商业银行要严格执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一旦发现借款人通过P2P、房产中介机构等渠道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的,应拒绝其贷款申请并列入黑名单。进一步规范与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合作,加强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核,实施业务合作名单制管理,不得为房地产中介垫资提供隐形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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