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6-04-21 第01版:一版
| 【字体】 | 大 | | 默认 | | 小 |
|
|
全国大陆人口13.7349亿人 |
|
|
|
|
|
|
【据新华社北京20日电】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以2015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全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为137349万人(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下同)。 这一数据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133972万人相比,五年共增加3377万人,增长2.52%,年平均增长率为0.5%。 公报显示,根据调查推算,全国大陆共有家庭户4094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6935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持平。 全国大陆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6750万人,占55.88%;居住在乡村的为60599万人,占44.12%,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019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6816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6.2个百分点。 从人口流动性看,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为29247万人,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增加3108万人,增长11.89%。 这次调查最终样本量为2131万人,占总人口的1.55%。经事后质量抽查,总人口净漏登率为0.54%。人口总数中已包括据此计算的漏登人口数。(王希)
|
|
|
|
|
|
|